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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法制专务”是城管加强自律的积极尝试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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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专家将以城管法制专务身份,对城管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并可参加案件审理。10月8日,3名来自北大等院校和律师所的法学专家正式受聘上任,北京市西城、海淀、石景山3区开始了首批试点。据了解,聘请法学专家到城管队伍专职指导,这在全国城管系统属首创。(10月9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城管野蛮粗暴执法事件,让一些地方城管的形象及信任度跌至谷底。特别是个别城市的执法部门坚持“执法就是靠打”的暴力、对立执法思路,在市民和城管之间制造了尖锐的矛盾和严重的对立,出现了许多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法甚至直接伤害城管执法人员的以暴制暴恶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伤害了干群关系,也影响了社会和谐。

  固然,导致城管野蛮粗暴执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城管人员素质低下的问题,也有执法为民观念淡薄的因素,还有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的影响。而笔者却一直认为,城管人员暴力执法盛行,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的城管部门和城管人员无视法律尊严,肆意践踏法治,得不到及时地制止、纠正和追责,而不是因为不知法、不懂法。要彻底改变城管粗暴执法的恶劣形象,实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首先必须树立法律至上、依法执法、违法担责的基本法治理念,切实克服“无法无天”的霸道思想,在领导干部和具体执法人员头脑中植入“法律是城管行动基本依据”的观念。换句话说,重视规范作用,尊重法律权威,是城管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的第一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北京城管部门聘请法学专家为“法制专务”,对城管重大决策发表意见,并参加案件审理,对执法问题纠偏,体现了对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对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充分尊重,意味着至少在领导层面意识到了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性,这是让北京市城管真正走上法治轨道的重要前提和基本条件。

  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车克欣表示,市城管执法局将在今后2年时间里,逐步推进此项工作;到2010年以前,全市城管执法机关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法学专家团队,“保证每个大队有一名法制专务,指导区(县)开展工作”。我们真心地希望北京市城管部门的这一举措,能够在充分试点、认真总结、不断完善的基础上,结出城管法治建设的美丽之花,让城管成为现代城市文明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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