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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深化城管体制改革 下放近20项权限至各区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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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更为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新体制,日前,石家庄市打破“建管养”一体模式,将近20项城市管理权限下放到了各区,就此拉开了省会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幕。

 

  据介绍,石家庄市此次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打破“建管养”一体模式,按照标准提升、重心下移、分级管理、管罚分开、建管分离、市场运作的思路,理顺市、区两级政府职能,从而赋予了中心城区更大的城市管理权限,强化了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互动的要求,在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住房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的管理范围。将各区内的次干道与小街巷的日常养护维修权、绿化管护审批权、临时占道审批权、沿街门店牌匾审批管理权,以及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审核权等近20项权限下放到各区。市内5区将成立住房保障局,并单独设立园林局。

  构筑四级城市管理体系。市级管理职责主要是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宏观决策和指挥协调,制订年度城市管理计划,将任务落实到各区政府予以实施;区级管理的职责主要是组织实施,向街道办事处相应下放管理权限和经费,强化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做好相关工作,并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服务;社区管理职责主要是配合街道办事处处理社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排水、道路、路灯、环卫设施、沿街和房前屋后乱搭乱堆放等问题。

 

  推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市、区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将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和市内5区主管领导参加的会议,研究和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举办重要活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跨部门跨地区的事项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同时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城市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开展评议。完善精细管理机制,以街道、社区为基础,把城市一定面积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并建立信息平台,配备专职监督员,全天候巡回检查,及时反馈信息,快速发现问题,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现代化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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