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明确自然遗产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被誉为“活的文物”,它不仅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社会财富,是反映一个城市文化历史风貌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深圳市地处热带亚热带过渡地带,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貌类型为多种生物的生长提供了条件。
自1996年以来,深圳市多次对特区内外的古树名木进行了调查、建档和挂牌工作。
2004年,根据全国绿委办《关于古树名木挂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市要对古树名木进行新的统一编号、建档,并以市政府的名义挂牌。深圳市对全市的古树名木进行了新的调查,并采用省绿委统一的8位码进行编号。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包括采用GPS和信息系统进行跟踪管理,与古树所在单位和个人签订古树保护责任书,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保护经费,用于防治白蚁、古树复壮等工作。
苏铁植物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属于珍稀濒危种类,由于地质变迁等原因,野生自然状态的植株相当稀少,在塘朗山则分布着相当多数量,我市对这些珍稀植物进行了重点保护。此外,在塘朗山还分布有和恐龙同时代的“活化石”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桫椤;在梧桐山、七娘山、田头山等地则分布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黑桫椤等近20种国家级保护植物。这些植物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可为研究古地理、地质和气候变迁等提供重要参考价值。
根据最新调查,深圳市现有古树名木1973株,其中特区内古树371株,名木41株;宝安区古树125株,龙岗区古树999株。500年以上的国家一级保护古树15株,300至499年的国家二级保护古树70株,三级保护古树1410株。其中古树隶属39科66属85种,名木分属13科17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