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8日上午,宋建春副局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港西部通道口岸区域有关市政设施移交管理问题。市政处,道桥处,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绿化处,市道桥维修中心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根据市编办《关于深港西部通道口岸管理体制问题的通
知》(深编[2006]90号)文件的职责分工,深港西部通道口岸区域的有关市政公共设施(包括通道大桥深圳段、深圳侧接线和口岸区三大部分)的养护监管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鉴于深港西部通道整体工程将于2007年7月1日前开通,为尽快落实深港西部通道口岸区域市政公共设施移交管理有关问题,会议议定:
一、成立市城管局深港西部通道口岸区域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宋建春副局长任组长,梁正阳、杨党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刘水元、陈淑、吴贵才、李其章、杨培业等有关人员。
二、根据市交通局《关于移交深圳湾公路大桥深圳段管理维修事宜工作小组会议纪要的函》(深交函[2006]754号),市交通局和西部通道办就西部通道大桥深圳段的管理维修工作有关事宜已与港方进行了多次商谈,并达成了初步共识。我局将在此共识的基础上,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三、鉴于港方近期多次催促,要求尽快推进西部通道大桥深圳段的管理维修工作中深、港合作有关事宜,而我局是大桥设施维修养护监管单位,应尽早介入,就有关事宜积极与港方进行沟通。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建议由市西部通道办牵头组织市城管局、交通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议,进一步明确设施移交管理下阶段有关工作,并就有关事宜与港方进行进一步商谈。
四、工作小组尽快开展有关工作。一是积极与市交通局和市西部通道办联系,做好桥梁资料搜集和移交工作,准确掌握桥梁的基本情况;二是按照国内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制定养护手册并测算养护经费、制订监管办法,并与港方进行商谈,确保委托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五、引桥段设施如在港方监控区,委托港方进行管理;灯光设施管理纳入桥梁统一管理。 (市政处 黄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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