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至9日,广东省除四害复查组第一小组,对我市灭鼠灭蝇工作进行了复查。
灭鼠现场检查:查重点单位52个,折合标准间513间,阳性间3间,阳性率0.59 %;查一般单位37个,折合标准间407间,阳性间1间,阳性率0.25% ;两项合计平均阳性率为0.43 %.查外环境2600米,未发现鼠迹。查应有防鼠设施302间,不合格10间,不合格率为3.31%.灭蝇现场检查:查重点单位49个,折合标准间507间,阳性间4间,蝇6只,阳性率为0.79 %;查一般单位37个,折合标准间236间,阳性间1间,蝇1只,阳性率为0.42 %;共发现成蝇2只,平均阳性间有蝇1只。查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97间,未发现有蝇。查应有防蝇设施292间,不合格5间,不合格率为1.71%.查垃圾容器、外环境可疑孳生物157处,发现蝇幼虫和蛹1处,阳性率为0.64%.复查组评议认为,深圳市在巩固灭鼠灭蝇先进城区成果的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措施得力;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领导重视,技术合理,成效显著。复查结果表明,深圳市灭鼠、灭蝇工作成果得到了巩固和发展。建议广东省爱卫会给予命名确认。
复查组希望我市继续努力,总结完善区域性防治、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为我省除四害工作拓展新思路,当好排头兵,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