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私宰必须提高“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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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晶报
发布日期:2012-02-08 09: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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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大批量卫生、质量无法保障的私宰肉推向市场,往小处说是威胁食品安全,往大处讲也是危及公共安全。对于这类行为,决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南湾埔地吓生猪私宰点经晶报曝光后,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6日上午,违法搭建的私宰点被全面拆除。龙岗区主要领导为此作出批示,要求执法部门迅速查处,司法部门介入,公安机关成立工作小组,全力查处此案,追捕相关犯罪嫌疑人,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予以严惩。
我们赞赏有关方面对于舆论监督的快速反应,也相信“把此处和早禾坑工业区后山的私宰点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之后,相关区域的肉制品供应秩序会大为改观。但公众更关心的是,类似的情况是否能杜绝,摆上市民餐桌的肉品是否都能叫人放心?
自2004年以来,深圳市各级政府部门为了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曾多次组织大型专项行动,如“双年行动(城市管理年、城市基础年)”、清无行动等,历次行动中,私宰都是被严厉打击的对象。但游击战式的私宰却有着极强的生命力,不需要很大的工作场所,地点隐蔽、设施简陋,换个地方就可以重操旧业。此次被曝光的事件,即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深圳目前实行的是“屠场包租”模式,即由市场开办单位将所有肉档租给定点屠场,双方签订承租合同,然后再由定点屠场将肉档按原价位租给肉食品经营者,而双方明确约定肉食品经营者所出售的必须是从定点屠场购进的肉食品,不得违约销售私宰肉。尽管这一模式也存在垄断经营等弊端,但既然政策尚在推行,就应彻底杜绝私宰行为。
而联系到私宰行为屡禁不止的现实,有必要追问的是,私宰行为的违法成本是否太低,对私宰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否足够?假如违法成本过低,不仅不能有效震慑私宰行为,更会形成一种变相激励,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将大批量卫生、质量无法保障的私宰肉推向市场,往小处说是威胁食品安全,往大处讲也是危及公共安全。对于这类行为,决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在必要的时候,完全可以引入司法介入,让违法者不敢造次。
同时,通过开展举报有奖等方式,鼓励市民举报私宰行为,令违法者无容身之地。相关执法部门亦须对群众举报作出迅疾反映,而不能置之不理,稳坐钓鱼台。执法部门和公众共同努力,遏制私宰行为就有了依托。
(相关报道见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