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获授权审批管理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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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0-03-19 09: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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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李世卓 甘霖 王慧琼)“我们将根据你们报道中反映的情况,逐个排查和确认广深高速松岗段沿线广告牌的审批情况。”昨天下午,市城管局对本报有关广深高速松岗段立柱广告肆意林立的报道做出回应。
记者在市城管局看到一份资料,根据广东省交通厅2010年1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省政府决定改变管理方式,将原属省交通运输厅的行政审批项目“在省管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委托给广州、深圳市政府,明确将“广州、深圳市辖区范围内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设置各类广告标牌设施的审批权委托至广州、深圳市”。
市城管局景观处负责人对此解读说,根据“谁审批、谁管理、谁执法”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将“在省管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委托给广州、深圳市政府,那就意味着深圳市可以依法对广深高速沿线违法设置立柱广告牌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及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既然现在审批权、管理权和执法权已经下放委托给深圳市,我们就有依据整治广深高速路深圳段沿线的未经合法审批的户外立柱广告。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中,已将高速公路深圳段无合法手续立柱广告清拆交由城管部门。”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对未经合法审批的户外立柱广告牌,城管执法部门将在近期组织执法行动予以拆除。对今年1月之后新出现的广告牌,发现一块拆除一块,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