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全面推广城市绿色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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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09-10-22 16: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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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陈黎报道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上获悉,我市将在全市公共机构全面推广一系列城市照明节能措施,包括灯具的更换。据了解,到今年年底之前,我市的道路照明和公共场所将全部淘汰白炽灯、汞灯等低效照明产品,根据道路等级换上高压钠灯、陶瓷金卤灯、荧光灯、无极灯、LED等高效照明产品。
按照《关于加强深圳市城市照明综合节能工作的意见》,对现在的城市照明,我市将通过合理调整路灯供电点分布,通过在路灯供电点安装节电器、安装无功补偿设备等方式,对我市目前的城市照明进行节能,同时,我市还将大规模地更换路灯灯具,在2009年底前全部淘汰道路照明、公共场所使用的白炽灯、汞灯等低效照明产品,并根据道路等级更换为高压钠灯、陶瓷金卤灯、荧光灯、无极灯、LED等高效照明产品,到2010年底前,我市高效率节能灯具的应用率将达85%以上。
此外,在具备条件的道路推广“半夜灯”措施,即每侧双回路供电的双侧布灯道路在车少人稀的下半夜实行隔盏亮灯;并全面建设城市照明“三遥”监控系统,使开、关灯更科学。
对新建的城市照明节能,我市将于2010年前整合完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专门就城市照明节能制订技术指引,在源头上控制能耗;并根据道路类别和实际情况,在次干道、支路、小区道路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推广应用LED路灯,同时因地制宜应用太阳能、风能技术等新型高效节能光源,推进风光互补发电和LED照明的项目,建设绿色照明示范项目。
据了解,实施这些措施后我市城市照明将取得明显节能效果。以2008年用电量为基数,我市城市照明将能够每年节省电5%,到2011年累计节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