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位科长负责全市养犬管理工作

  连日来,深圳晚报《狗咬痛了深圳》系列报道在全市掀起了巨大波澜,在市民之中引起强烈反响。当我们要揪出深层次原因的时候,媒体和市民都把目光对准了其主管部门——市区两级城管局,还有负责一线执法和办证的街道执法队。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是市一级养犬主管部门,但这个处室只有蔡舒川科长一人负责全市养犬主管业务。本以为这组报道的压力会非常大,甚至会很不顺利,然而该处室的王一华处长和蔡舒川却非常诚恳地回答了记者提出的所有尖锐问题。

  深圳晚报记者 陈靓

  2006年之前,深圳市对于养犬的态度基本是“禁养”。因此,其管理手段也是采取高额的办证费用和高额罚款。但随着偷偷养狗的人越来越多,有关部门发现,禁是禁不住的,于是借希望于人性化管理应对越来越严重的狗患问题。于是,在众多部门和爱狗人士的努力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6年7月1日颁布实施。那么,条例实施后,城管部门到底是怎样进行管理的?市城管局唯一负责养犬管理工作的蔡舒川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一个人管全市狗问题

  记者:《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你刚才已经说了,那么条例出台后,犬只的主管部门到底是谁?

  蔡科长:该条例明确规定,市城管局负责规范养犬管理,指导、协调各区城管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而各区城管局则负责实际的养犬管理工作。但目前市、区城管部门均没有专门机构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市城管部门无奈中将该工作归口到法制处,而区城管部门则归口到综合科。实际上,我们也不知道为何市一级的养犬管理工作会落在我们法制处,最大原因可能是因为我们参加了条例的制定。实话实说,该条例出台后,对管理的架构并没有清晰的分工和切实的人员编制,因此,法制处只有我一个人负责全市养犬管理工作,而我手头还有众多的法制工作要做,我只可能拿出十分之一的时间去做养犬管理这个项目,实际的工作也就是看看条例的落实情况,和看看能不能出一些配套规定。而由于没有专门的机构、缺乏专职的人员,要求各区城管部门系统开展养犬工作纯属无米之炊。违法养犬的查处工作最终归口街道综合执法队,但“查违”、“清无”、“黑网吧”整治等工作已经让执法部门疲于奔命,还有其他二十几项执法工作任务,致使难以形成力量查处违法养犬行为。

  到底有多少犬只很难统计

  记者:作为主管部门,你们是否统计过深圳目前共有多少犬只,有多少流浪犬,又有多少办证犬?

  蔡科长:全市犬只的数字,我们主要从防疫部门得来。结合历年犬只免疫的数量,初步统计目前全市犬只9万只(做过防疫的),其中罗湖区1万只,福田区1.6万只,南山区1.8万只,盐田区1000只,宝安区2万只,龙岗区2.5万只。截至今年,全市共登记犬只38175只,全市养犬登记率提高到42.4%。各区同时完成了给犬只植入电子标签的各项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1036只犬只植入了电子标签。

  记者:这些数字准确吗?

  蔡科长:应该说,防疫犬只和办证犬只的数字都是基本准确的。但这只代表打过疫苗的家养犬,并不包括流浪犬还有一些城中村随意放养的犬只。因此,全市到底有多少犬只,很难统计出来。而3万多只办证犬只,也多是在2006年条例推出那一年进行登记的。因为那一年条例刚推出来,各个单位,各部门热情度也高,都抽调了人员开展相关的宣传和上门办证工作,当年,就办理了3万多犬只登记证。但那股热潮过去之后,没有人去做上门办证这个事情了,需要市民自行上门办理,大家就都没有热情了。即便是办证费用从每年5000元降到每年300元,来的人都寥寥无几,即使当年办过证的犬只,因为没有执法力量去清查,大多数也没有进行登记证年审工作。这么多年过去了,办证的数字还是3万多,也就是说,这些年来,办证的犬只数目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有投诉才管但也管不好

  记者:为何到处都能看到禁养犬只?对于违法养犬的市民怎么管理和处罚?

  王处长:你这个问题问得好,这些问题我们都知道。我所住的小区也能看到禁养犬,但为何不管,为何管不好?根本原因在于犬只管理,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要执法手段没有执法手段,就只有这么一个条例。而《条例》沿袭1995年限制养犬规定,将养犬管理职责赋予了城管部门,同时规定市城管部门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区城管部门负责具体养犬管理工作。鉴于区城管部门与市城管部门是业务指导关系,区城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区政府,但《条例》却没有赋予区政府的职责。因此,在养犬管理方面呈现出责权利不统一的状况。出现问题,首先问责市城管部门,而市城管部门却没有具体的管理权。因此,《条例》的组织实施缺乏系统性和关联性。城管部门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就拿处罚违禁犬只和行为来说,单靠每个基层街道执法队那十几个人,每天还要查违、清无,根本查不过来。所以,目前对于违禁犬只的态度,只能是不告不理,有投诉才管,但即使去了投诉现场,也很难管好。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执法部门缺乏强制手段,不能有效制止违法养犬行为。对违法养犬者,一是不能核实其姓名,因此执法文书无从开具(执法人员不具有查看身份证的权利);二是发现了违法养犬者的住宅,通过住宅登记可以查找违法者信息,但违法养犬者在住宅内不开门配合,只能徒劳而返(执法人员不具有进入住宅的权利);三是即使能够顺利开出《处罚决定书》,也无法执行。而且我们也没有收容机构收容那么多的违禁犬只。我们城管执法队员不像警察,能够敲得开住户的门。你去了,人家直接关门或者根本就不给你开门。有时候,执法人员等到半夜,明明听见犬吠,人家就是不出来,你就是带不走。你说我们该怎么管?因此,如果体制上不改变,没有专人和专门的机构以及专门的处罚条例和强制执行手段,没有齐抓共管,单靠城管部门一家,目前这种监管难的局面很难改变。

  蔡科长:我说说这个收容机构的事情,我市除了福田有犬只收容中心,罗湖和一些宠物医院有合作试点,其他各区都没有犬只收容中心。即使我们执法队员能将违规饲养的禁养犬带走,那放到哪里去呢?总不能直接毁灭吧,那毕竟是一条生命。所以,这也是我们的一大难处。

  养犬普法没有一分钱经费

  记者:很多市民来电表示,养犬条例如一纸空文,你们认同这样的说法吗?

  王处长:原因我和蔡科长大概都说了,现在我们只有这个条例,但因为这个条例提倡的是人性化管理,在目前的情况下,显得有些理想化。因此,很多条条框框都难以执行到位。我个人认为,真的做到一座城市文明养犬,还要对市民进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但事实上,《条例》没有给养犬管理工作安排专项经费。虽然《条例》规定每年每只犬只缴纳养犬管理费300元,该费用专款专用。但事实上,除了第一年登记时养犬者缴纳了管理费后,第二年缴纳管理费的养犬者基本没有。而《条例》对没有缴纳管理费虽规定双倍收取,却没有明确如何收取,没有任何有效的手段。因此,除了第一年经费有所保障外,从2007年开始,养犬专项经费基本没有。为此,我跑财政跑了好多趟,希望能够弄点经费起码印刷点宣传资料可以贴在小区里。也有爱犬协会的志愿者愿意帮我们免费发放宣传手册,实际上,我们却没有一分钱印刷这些资料。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