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重点查处无主犬流浪犬无链犬

外出遛狗需文明。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耀波 摄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王慧琼)本报关于深圳养犬乱象的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昨天,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针对目前养犬管理面临的问题,市城管局作为养犬管理主管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管理,整治乱象。

  这位负责人表示,抓好养犬管理,首先要采取措施提高养犬登记率。目前,市城管局已要求各区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的辖区管理作用,切实落实养犬管理责任制,力争全市养犬登记率提高到50%以上。同时,要重点查处无主犬、流浪犬、无链犬“三犬”现象,管理部门可采取举报奖励、执法奖励、捕犬奖励等多种措施,并从管理经费中拿出部分经费作为奖励费用保障;各区必须在各住宅区设置公示栏,进行小区养犬公示,方便市民举报监督。

  其次,市城管部门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犬只养殖、销售、医疗、犬只用品销售、电子芯片提供等经营市场进行全面规范,引导经营者积极参与养犬管理各项工作,培育犬只服务市场,形成政府部门加强引导,养犬者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犬类商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良性态势。

  再次,要积极探索养犬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物业管理作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赋予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犬只管理方面的部分权责,如暂扣小区内有违法行为的犬只等;要求街道办事处加强业务指导,对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暂扣的犬只,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场予以处理等。

  针对目前养犬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这位负责人还对改善养犬工作提出4点建议:建议法制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建议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将养犬管理职责移交给公安部门;建议机构编制、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支持,在各区城管部门设立养犬管理中心,安排专门编制、专项经费、专门地块,用于聘请管理人员以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方便各区建立养犬管理登记、免疫、收容等办公地点。

  他表示,如果各区成立养犬管理中心,则建议违法养犬的查处工作从街道综合执法中脱离,交该中心独立开展养犬管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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