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筑立面翻新法定化,是大运成果制度化

  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对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定期进行清洗翻新,是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新加坡的通行做法,也是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做法

  昨天下午,深圳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法制办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市政府新出台的《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物业管理部门将被要求定期及时对建筑物立面进行清洗翻新,而这将不会给居民增加新的负担。这意味着,作为大运重要成果的城市“美容”将以制度化的形式得到积淀与传承。

  大运会给深圳带来的一个最直观的变化,就是城市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漂亮而有序。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已累计刷新和屋顶改造面积达到4500万平方米,涉及300多条道路两侧的15000多栋建筑。经过刷新和屋顶改造,形成了以深南中路、南山大道、机场周边、深惠路等为代表的几十条城市风景线和风景点。

  据了解,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对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定期进行清洗翻新,是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新加坡的通行做法,也是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做法。深圳虽然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建筑陈旧问题。提升行动之前,深圳不少道路两侧的临街建筑已经老化,外立面陈旧破损、污渍斑斑。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一些陈旧破损的建筑物实施“穿衣戴帽”,将使深圳的城市形象进一步升级。

  事实上,该规定包括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各自的责任义务,既有近期目标,又为长期全面开展建筑立面刷新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该规定,统一清洗翻新由政府主导并负担费用,定期清洗翻新和及时清洗翻新政府只承担监管职责;政府投资物业由政府负责,商业和住宅由物业负责,市民不会额外承担费用。

  应当看到,住宅外立面清洗的费用,是从物业管理费当中支出的,市民在购买物业时已经缴纳了部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并在随后的物业管理费中按月缴纳。《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里面也已经规定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业主大会具有履行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职责。但是,如果不能使之法定化,不能成为一种强制规定,这样一笔资金就可能被闲置。

  《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有助于盘活这一笔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实际上,建筑物需要强制翻新的情况往往与民生相关,包括物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经建设、消防、安监、质监部门要求整改的;物业公用设施出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强制性规范标准规定必须维修更新改造的;物业天台外墙等共有部位发生渗透,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的等等,都必须进行强制维修。从中不难看出,这不仅是城市美容的需要,也是市民权益维护的需要。可以说,每位居民既是受益者也是监督者,有权对损害建筑物整洁有序的行为和现象进行举报和投诉。

  另一方面,公众还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建筑立面刷新改造法律条款进一步深化。通过立法,从多个层面构建相关法律保障体系。此外,还应加强建筑物清洗刷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并明确评估机制,使每一笔公共财政支出都能用好、用准、用在刀刃上。

  刷新建筑立面,刷新城市,刷新每一个市民的生活。大运成果,将在每一个被刷新的建筑立面上,以及与市民每一个被刷新的日子里固化与延伸。



  (相关报道见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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