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力争10年建成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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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0-07-21 09: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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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郑向鹏)昨天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六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等事项。会议提出力争把深圳建成为国家和广东省宜居城市建设的先进城市和示范城市,把创建宜居城市作为一项惠及全体市民的民生工程,让深圳更宜居,让市民更幸福。
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省里的要求,深圳决定在全市开展宜居城市创建工作,并制定了《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宜居城市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许勤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任副组长,加强组织领导,同时明确并细化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责任。
《工作方案》制定了创建宜居城市的计划、目标和任务,提出通过创建宜居城市,努力使全市在城市化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资源节约利用、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跨越式发展,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有力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力争10年左右的时间,将深圳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成为国家和广东省宜居城市建设的先进城市和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根据深圳实际,制订了推进深圳创建宜居城市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主要包括:一是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创新城市规划理念、加快编制法定图则、加强社区规划;二是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提高住房品质,加强住房物业监管;三是提升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扩大城市垃圾处理与利用;四是提升城市绿色开敞空间,加快深圳绿道网建设,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增加城市绿量;五是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提高教育水平,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构建绿色便捷交通体系,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加基层体育设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六是推进城市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落实节能目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城市污染排放,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推广再生水利用和节约用水;七是加强城市社会管理,创建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八是开展宜居社区创建等。
《工作方案》同时明确各项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的考核指标。如加快绿道网建设,提出建设涵盖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深圳绿道网络体系,其中区域绿道约300公里、城市绿道约500公里、社区绿道约1200公里。2010年底前完成区域绿道70%的建设任务,2012年底前区域绿道成熟完善。
会议强调,创建宜居城市意义重大,内涵丰富,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符合深圳当前发展的阶段要求,有利于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会议要求,《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立即实施,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和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结合工作目标和进度进行考核、打分、排名;要把实施《工作方案》与创建文明城市、与开展各项生态环境工作、与制定人居环境纲要、与实施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与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等方面结合起来,真正办成一项惠及全体市民的民生工程。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商住、办公及商业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出台该规定,有利于推进特区一体化,满足业主使用维修资金的要求,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