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七大举措推进幸福宜居城市建设

  深圳特区报讯 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决定将2012年确定为“住房保障年”,实施七大举措,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提升住房建设水平、管理水平、保障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住有所居、率先建成幸福宜居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全面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大幅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新增安排4万套,新开工3万套,竣工1万套,力争3万套,可供应住房2万套,力争4万套,竣工量和供应量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1.5倍和2倍。

  着力解决各层次群体住房困难,户籍低保家庭全面实现应保尽保,户籍中低收入家庭和人才逐步纳入轮候册,力争在3年轮候期内提供保障。推行“颐年安居”计划,对残疾人士、优抚对象以及鳏寡孤独老人提供优先保障。全面推行人才安居工程,市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才安居通过租售补等方式实现全覆盖。在市一级争取财政提供5亿元,为1000家重点单位的1万名人才提供实物配租、10万名人才提供货币补贴。抓紧完善轮候规则,启动住房保障常态化受理。

  提高公积金住房消费保障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争取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突破200亿元,个人开户累计达450万,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打造幸福宜居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100%提供精装修住宅。

  全力打造绿色城市、智慧城市

  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法规标准体系,在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建筑用能动态监控,预计全年实现建筑节能77万吨标准煤,完成7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00万平米大型公建节能改造,完成大型公建节能监管试点收尾;争创国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城市,出台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编制绿色基础设施应用规范,制定和完善绿色城区、低碳生态示范区发展规划和技术指引。

  实施智慧城市试点,出台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智能化技术在城市建设中的试点应用,打造智慧建筑、智慧小区、智慧城市,提高城市品质。推行BIM技术设计协同工作系统,在设计、施工、维护等建筑全寿命周期引入智能化技术,实现建筑实时动态管理,提高城市建筑管理效率。将智慧城市建设与“四节二环保”的绿色建筑紧密结合,提高绿色建筑效能。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培育和发展智慧城市相关产业。落实重大项目科研专项经费制度,支持8个科技研发中心建设。

  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和谐发展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高端建筑企业将区域总部或研发基地落户深圳。积极搭建建筑装饰、幕墙、钢结构产业推广交流平台,支持市属特级企业资质就位,鼓励发展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等智力密集型产业。鼓励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工程咨询业拓展经营范围,发展高端建筑服务业,培育和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新兴产业。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提高企业资本运营能力。

  加强建筑行业建设。实施“鲁班人才”计划,将专业特殊工种和高级工等纳入“鲁班人才”范围,用3-5年时间培育1万名产业工人。积极培育劳务企业,推行劳务队长培训、备案,进一步拓展“平安卡”使用功能,实现多卡合一。加强对建设行业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创新建筑市场管理机制

  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加快推进评定分离试点,试行评标结果公示制度。完善电子评标制度,逐步推行网上投标、开标和定标,试点和推广异地评标,研究开发工程交易场地智能控制平台系统。完善大标段招标制度,创新勘察设计招标和货物采购招标机制。落实评标专家奖惩机制,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加强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争取出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材料设备询价采购办法。及时更新、维护现行计价标准和定额,及时准确发布造价信息,重点研究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计价标准。建立全过程合同监管体系,实现对合同履约情况的实时监管。在非财政性国有资金工程标底审查、竣工结算审查的基础上,开展招标控制价审查、竣工结算备案。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严把入门关,加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市场监管,查处超资质经营行为,完善诚信评价体系,完善服务方式,做好市政府投资项目跨部门协同办理试点。

  强化建设工程统筹与监管

  强化重大项目统筹管理,深入推进建筑标准化工业化试点,出台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工业化实施方案,推进建筑工业化设计和建造技术研究,发展和培育建筑工业化相关产业。

  加强勘察设计监管,完善设计方案评标办法,继续完善施工图审查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个人从业资格管理。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对重大风险源、质量通病、应急保障能力的监管,着重做好轨道交通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绿色建筑等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的监管与服务。

  努力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强化燃气保障与服务,推进西气东输二线深港支干线建设,进一步提升原特区外的管网覆盖率;加快天然气在工业、发电、锅炉油改气、交通、分布式能量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步伐,新增建设10个天然气加气站。转变燃气行业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大燃气”行业监管体系。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运用资质管理、市场准出退出等机制,提高物业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探索物业管理向社会管理延伸的手段和方式,大力推进电子投票系统的推广运用,提高业主大会成立率和业主委员会及时换届率。

  加强综合保障与服务

  加强综合协调,为全局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完善民意反馈机制,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加强政策保障,加快立法步伐,争取将房屋安全条例、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项目列入市政府2012年度立法计划,推动出台《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继续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办法,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加强信息保障。加快信息中心建设,解决机构编制和经费缺口问题。加快推进金建工程,根据大部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推进系统支撑平台、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建设工程标准化监管系统、监控中心等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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