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积极行动
自10月19日市政府召开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明年春节前作为起动阶段、完成一批示范项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行动,全力推进。
市城管局作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总牵头部门,从下属部门抽调28名工作人员,按辖区成立了8个督办组和1个行业协调组,督促各区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同步推进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和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市城管局还组织召开了全市城管系统动员暨培训会议,并印发了《市城管局系统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局系统直属各单位立即行动,率先垂范,清理卫生死角,刷新建筑立面,提升辖区绿化美化水平,确保明年春节前完成自管辖区内的整治任务。
市交通委、市法制办等单位也结合市政府提升行动确定的各自任务,强力推进。
全市8区均成立了以区长或管委会主任为总指挥的各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工作。
福田除了市政府相关方案中要求的皇岗路福新村段、彩田路跨北环路外,还增加了广深高速公路福田段道路两侧的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此外,新洲路石厦村和梅林围面村的穿衣戴帽改造正在实施。罗湖区继续推进“五横六纵”11条辖区主干道两侧的街景整治,并计划将8.5公里长的广深铁路沿线纳入大金三角范围进行整体规划,有关设计正在进行。
南山审议通过了区级行动计划草案,南山大道街景整治正在进行,明年春节前还将完成前海路、南光路和东滨路西段的街景整治工程。盐田委托专业公司对全区街道景观提升进行了整体规划。
宝安区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在市政府提升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扩充了建筑立面刷新、窗口门户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改造升级工程的范围,明年春节前全区计划完成12条(段)道路两侧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龙岗区将龙园路和如意路两侧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现已进行方案设计。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则结合各自特色,召开整治动员会,制订了提升行动方案,并确定重点进行推进。
公众参与热情高涨
在提升行动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热情高涨。
10月22日,本报和市城管局联合组织了以参观街景整治成果为主题的“百名市民走近城管”活动。市民代表通过参观人民南片区、福强路上沙村、沙河西路的街景整治,感受整治前后不一样的变化、不一样的效果。11月,本报与市城管局邀请8名市民代表到北京、上海参观市容市貌,通过体验这些城市的变化,感受了人居环境的美丽,深感深圳开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非常重要,并对如何加快推进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提出真知灼见。
报业集团其他媒体也纷纷开辟专栏,对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进行大篇幅的宣传和报道。
同时,相关部门启动了“清洁深圳百日专项行动”、“广深铁路沿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街道家具清洗刷新”行动,铁路部门、环保义工及其他相关企业等都全力投入。目前,广深铁路沿线的乱搭建已经拆除,绿化提升方案已确定,经招标后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部分立交桥体刷新工作已经启动;全市正开展清理暴露垃圾等清查。
福田示范项目效果明显
昨天的现场会上,福田示范项目引起与会代表的极大兴趣。
新洲路石厦村段建筑立面整治对象包括该村沿新洲路16栋旧居民楼和石厦一街33栋旧商铺。其采取的主要做法是保留旧民房原有外墙结构,对直立型墙体采取刷漆造型及铝合金烤漆线条饰面,对原有的斜坡屋檐铲除面层后,铺深蓝色轻质沥青瓦,体现欧陆风格。在阳台改造方面,将原设置在阳台、外窗外侧的锈蚀、不统一的防盗网拆除,采取铝窗装饰,阳台、外窗防盗网全部内置安装。在墙身及外窗方面,设计成适当的装饰线条,丰富立面构造。石厦村建筑立面整治工程外墙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除商铺柱面采用石材外,其余则采用刷漆,空调格栅采用铝合金。这种漆至少保持5年不剥落,价格也较为便宜。
福强路上沙段涉及建筑物39栋,主要对旧民房原有直立墙采用钢结构假造成斜坡屋檐,面铺红色轻质沥青瓦。其他做法与石厦村段类似,只是外墙色彩略为不同。
长效管理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
昨天讨论拟出台的《深圳市建筑立面刷新与屋顶改造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标志着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向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建筑立面刷新与屋顶改造项目一直是深圳城管老大难,也是这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主攻点和突破口。拟出台的《深圳市建筑立面刷新与屋顶改造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让人看到了深圳欲解决城管难题的决心和气魄。
根据该《办法》,市发改部门具体负责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项目概算审批和市级建设资金安排,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出台深圳市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技术指引。刷新和改造项目所需经费,实行计划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经费由市、区和业主共同承担,由市、区财政承担的,按3:7比例分担。市住宅建设管理部门开发建设的福利房、微利房、经济适用房,由住建部门负责实施,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办法》还对立项、资金管理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目前,市法制办正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制定《深圳市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管理规定》,审查合格后以政府规章形式发布实施。同时,对业主出资经费等将根据不同楼宇情况,探讨使用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等多途径解决经费保障问题。
主 办: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4号城管大厦 邮 编:518036
办事咨询电话:(0755)82105975
制作维护: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 ( 深圳市城市管理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网络故障申报电话:(0755)83915862 网络故障邮箱:szum@szum.gov.cn
城管投诉电话:(0755)12319 (0755)9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