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聘用人员可个人申报入户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杨丽萍)临聘教师、临聘护士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入户难题得到解决。日前,我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扩大了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的适用范围,从原来仅限于企业员工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民办社团组织的聘用人员,调户口与进编制完全脱钩,预计相关机构8月15日起就可接受市民的个人申报入户申请。

  “夹心层”入户遇身份尴尬

  一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成了入户“夹心层”。机关事业单位由于编制管理,进编制的同时才能进户口,这些单位的聘用人员由于不在编所以不能入户,另外,他们的单位又不是企业,因此也无法走劳动口,通过招调工进来,因此,不少学校、医院和社团组织以及政府后勤服务部门有很多长期聘用人员,他们都是高技能人才,都获得了相关领域的技能等级证书,而且长期在深圳工作,缴纳了多年的社保,但由于受到单位性质的限制,他们在申请入户深圳的时候就遇到身份的尴尬。

  据统计,我市非户籍本科以上人才有30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中本科以上的聘用人员就达5万人,而拥有大专和中级工以上的人群则高达40—50万。

  个人申报适用范围扩大

  《办法》的出台,给这部分人员带来了福音。《办法》由市发改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规定:企业员工、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及民办社团组织员工,只要符合8项条件及我市当年度发布的接收应届毕业生、调进干部、招(调)技术工人政策具体规定,均可以个人身份入户深圳,而无需再经单位审批,从而扩大了我市个人申报技术技能入户范围,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夹心层”的入户难题。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个人身份入户人员须通过经认定的人事、劳动中介服务机构办理迁户手续,户口可落在其现工作单位集体户内,也可直接迁户至其配偶或父母户口簿内,上述条件均不具备的,其户口可落在委托的人事、劳动中介服务机构单位集体户内。

  申请人应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记入深圳市个人诚信征信系统,三年内不再受理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申请;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调试系统,代理个人申报的中介服务机构的认定工作也正在进行中,预计下月15日可正式接受市民的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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