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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后天启动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杨丽萍)我市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下周一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员工、民办社团组织员工、企业员工、应届毕业生、均可以个人身份入户。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实施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的具体事项,为便于操作,该局将个人申报具体条件按应届毕业生、调干、招调工进行了划分。

个人申报入户范围扩大

  7月底,我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扩大了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的适用范围,从原来仅限于企业员工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民办社团组织的聘用人员,调户口与进编制完全脱钩,临聘教师、临聘护士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入户难题得到解决。最新统计显示,机关事业单位中本科以上的聘用人员达到5万人。

  《办法》规定,符合8类条件之一的人员即可申报个人入户。8类条件包括: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3年以上;具备大专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3年以上;具备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取得深圳市高级职业资格,且参加深圳市社保累计3年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院校属市人保局规定的院校名单范围,且所学专业为市人保局规定的重点引进专业;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高层次专业人才。

三类人员划分具体条件

  为便于操作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8类人员进行细分,划分为应届毕业生、调干及招调工三类,各类别又细分了若干项具体的个人申报入户条件:

  符合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2类应届毕业生可以个人身份入户: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我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范围,所学专业为重点专业。

  符合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调干入户: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从海外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的出国(境)留学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规定的特殊类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1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符合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招调工入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紧缺急需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38周岁以下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持双证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五类人员既可调干又可招调工

  还有五类人员,只要符合相关基本条件,既可以个人身份调干入户,也可以个人身份招调工入户: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对应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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