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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行政强制法办讲座培训公务员

  本报讯(记者 林子权 通讯员 瞿明光 杨龙)为宣传贯彻行政强制法,11月14日,福永街道举办了行政强制法培训讲座,该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公务员以及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100多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张永忠教授主讲。

  今年6月30日颁布的“行政强制法”,拟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规定。

  结合“上海钓鱼执法”等近年来社会热点事件,张永忠从行政强制法出台的意义、作用等展开,重点论述了基层执法过程中导致的社会风险,并着重强调了国家对公务员职务犯罪越来越重视,基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到渎职、失职的,都将被问责。张永忠还就日常行政执法者容易犯的“越权、违反法规程序”等内容,结合该法进行深入浅出讲解。来自福永街道执法队一名公务员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对行政强制法的了解,基本掌握了行政强制的程序,对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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