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可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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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1-11-16 09: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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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 晓马)昨日上午,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做客深圳广电集团《民心桥》节目,就市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他透露,伤残鉴定也可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贴近广大困难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一直广受社会各界关注。据悉,今年1至10月,我市市区两级法援机构共接案16800件,同比上升13.8%。钟晓渝介绍,目前,深圳市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申请人;或劳动者前6个月工资低于2640元,请求追讨欠薪或工伤赔偿的。
目前,深圳共有7家法律援助机构,分别是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罗湖区法律援助处、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南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盐田区法律援助中心、宝安区法律援助处、龙岗区法律援助处。此外,市法律援助处在光明、坪山新区设有直属工作站。同时,各街道司法所均有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民可以就近到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另外,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劳动仲裁、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也设立了工作站。
有听众打进电话询问伤残鉴定是否可申请法律援助?钟晓渝明确表示,伤残鉴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他透露,市司法局从2009年开始实施伤残鉴定方面的法律援助,有关人员在申请法律援助过程中,如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可同时就伤残鉴定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