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泥头车系上“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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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宝安日报
发布日期:2011-11-04 09: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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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卓丛强 通讯员 莫翠清)11月3日,宝安交警大队召开泥头车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53家企业参加会议。
宝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向东就近段时间宝安辖区泥头车事故情况进行了介绍。宝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向阳就泥头车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希望运输企业和建筑工地等源头点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施工车辆装载泥土等货物时,必须保持平斗,禁止冒尖;施工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超载、冲红灯、冲禁令、不按道行驶、鸣喇叭等违法行为;施工车辆尾箱盖必须盖严、盖平;施工车辆上路时须确保车辆机械、灯光符合安全性能标准,施工车辆必须保证车牌清晰,并按规定悬挂,尾牌放大号按规定喷涂;施工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段行驶。
宝安交警大队政委周小辉对各企业提出了要求:各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泥头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泥头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机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书,建立安全档案;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感,确保驾驶员遵守交通秩序,安全行车。
会议结束后,宝安交警大队与53家企业签订泥头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泥头车运输企业代表表示支持交警部门的工作,企业将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泥头车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