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筑立面刷新法定化”新闻发布会

 

 (图为市城管局刘初汉副局长在记者会上答记者问)

       2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在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市民中心B1039)举行“弘扬大运精神,形成制度成果”系列新闻发布活动之“建筑立面刷新法定化”新闻发布会。深圳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今天是我们弘扬大运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建设局以及市法制办的领导为大家就建筑物刷新改造法定化工作给我们进行一个解读。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嘉宾:市城管局副局长刘初汉,市城管局市容管理处副处长申喜,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吴涛,市法制办环资法规处调研员詹炳。

  下面我们请刘局长介绍相关的情况。

  刘初汉:各位媒体的朋友,下午好!根据安排,我就先介绍我们建筑物外立面清洗刷新有关基本情况。

  2010年5月11日,《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四届16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管理规定》作为政府规章出台,对保持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外表整洁美观,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各自的责任义务、建筑外立面清洗翻新具体规定、建筑物屋顶美化具体规定、公共设施清晰翻新具体规定、建筑物统一组织清洗翻新具体规定、法律责任等几个部分,条理清晰、内容完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既着重解决迎大运集中行动的近期目标,又对长期全面开展建筑立面刷新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推动我市建筑物刷新改造工作起到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管理规定》的出台,为在迎大运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中政府主导统一组织建筑立面刷新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提升行动前,我市道路两侧的临街建筑不少已经老化,外立面陈旧破损、污渍斑斑,成为影响深圳城市形象的主要因素。对这些建筑物实施“穿衣戴帽”,刷新鹏城、扮靓深圳,是学习借鉴新加坡、上海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该《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建筑物清洗翻新技术指引》,规范和指导全市建筑物清洗翻新工作。同时,专门对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期间,市、区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建筑物清洗翻新工作提出要求,予以规范。对实施部门确定,工作方案审核,开支预算等问题均予以明确,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府统一组织的立面刷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市政府精心组织下,各区自加压力,不断扩大刷新和改造范围,全市累计刷新和屋顶改造面积达到4500万平方米,涉及300多条道路两侧的15000多栋建筑。经过刷新和屋顶改造,形成了以深南中路、南山大道、机场周边、深惠路等为代表的几十条城市风景线和风景点。现在穿行在市区的大街小巷,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风景,两侧建筑外立面整洁美观、焕然一新,彰显深圳现代化的城市风貌。

  二、《管理规定》的出台,对固化大运成果,继续推进建筑物刷新改造工作法定化和常态化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

  大运会后,为继续深入推进建筑物刷新改造工作,有必要继续大力宣传和深入贯彻《管理规定》,着重把具体规定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在刚刚召开的深圳市人居环境和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建筑物和街道家具整洁。要把大运期间对建筑物清洗刷新工作常态化和法定化,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大力贯彻实施《管理规定》。结合《管理规定》的要求,下一步市城管和住建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全市建筑物清洗刷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划定清洗刷新的重点区域并向全社会公示和公布;负责对各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区负责辖区内建筑物和街道家具清洗翻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负责日常巡查和建立记录档案;负责监督业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定期进行清洗翻新,并依法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

  三、下一步加强建筑物刷新改造法定化的主要做法

  建筑物刷新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城管、规划、住建等职能部门和各区、街道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也需要全社会共同重视和参与。

  一是需要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相关法律保障体系。目前,除了作为政府规章发布的《管理规定》外,在我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及时开展建筑立面清洗翻新工作,并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今年我市法制和住建部门还将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建筑立面刷新改造法律条款进一步深化。通过立法,我市将从多个层面构建相关法律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建筑物刷新改造工作法定化,确保该项工作有法可依;

  二是需要强化法规规章的执行。今年城管工作的重点就是把建筑物刷新改造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范畴,督促各区、各街道重点开展该项工作任务,并对开展工作的成效进行检查。各区和街道要确定专门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发现辖区内建筑物外观明显污渍、表面残损脱落或者装饰材料剥落、以及存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问题的,要主动通知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及时进行清洗刷新,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义务;

  三是要提升单位和个人维护建筑物整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法规规章实施的效果如何,归根结底要依靠全体市民建立起良好的市容环境意识,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的环境,自觉遵守法规规章的规定。相关法规规章中明确了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履行定期清洗翻新的义务,确保建筑物立面整洁有序。在这个问题上,每位居民既是受益者,同时也是监督者,有权对损害建筑物整洁有序的行为和现象进行举报和投诉。通过大力宣传,使全社会都了解建筑物刷新改造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规定,共同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打造优美人居环境。

  主持人:谢谢刘局长。下面有请住房和建设局吴涛处长给大家介绍情况。

  吴涛:我就把住房和建设局在市容环境提升方面所作的工作简单向各位新闻媒体记者介绍一下。

  一、住房和建设局大力推进市容环境提升活动,为大运会圆满举行作出应有的贡献

  大运前夕,根据市统一部署,我局负责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包括莲花二村、莲花北村、华富村、华富北村、梅林三村、梅林四村、景鹏大厦、景龙大厦、福华新村等九个小区。项目涵盖临街多层建筑133栋,高层建筑13栋,外墙涂料面积31.32万平米,外墙清洗面积22.72万平米,屋面翻新面积2.1万平米,涉及红荔西路、皇岗路、彩田路、笋岗西路、福华路、新洲路、北环路等部分路段。该项目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经过公开招标投标选定中标人,并于2010年8月底开工,2011年5月底全面竣工。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做到了阳光、透明、廉洁、高效,节约了政府投资,保障了工程质量。提升后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面貌大有改观,营造了和谐的社区居住氛围,提升了城市的形象,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此次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也获得了一些较好的经验做法:一是编制计划,做好统筹。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确保了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为进一步实施《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摸索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在加强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协作、配合的同时,我们特别加强了与广大小区居民的沟通协调,听取小区居民的意见,做好对居民的解释引导工作,仅在莲花二村项目中我局就在小区显著位置发放施工说明1000多份,接待居民100余人次。虽然环境提升行动对小区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得到了他们的充分理解和支持,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为此还给我局致信感谢!三是落实绿色城市理念、推进节能环保。我们按照深圳市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在开展保障房项目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同时,同步进行了节能改造。如在莲花二村市容提升设计中,对部分多层建筑屋面粉刷隔热反射新型涂料,对部分高层建筑的窗户玻璃涂刷新型纳米隔热涂膜,在美化建筑物的同时,体现了低碳、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二、四举措落实《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

  根据《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将主要从四个方面落实规定:一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使用;二是建筑外立面修缮和屋顶改造时,如涉及改变建筑物结构,做好相关审批工作;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清洗翻新工作时,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其履行职责;四是对我局为所有权人的单一产权保障房小区,负责刷新改造工作。

  我局负责管理的单一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将在建筑物刷新改造工作中作出表率和带头作用:一是尽快制定保障性住房小区清洗翻新和维修改造的管理办法,力争一个月内完成初稿,上半年正式出台。二是为确保保障房达到宜居、清洁、安全的使用效果,我局将在一个月内制定保障性住房小区清洗翻新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所管理的单一产权保障房小区进行一次整体清洗翻新和修缮改造。三是狠抓落实,充实机构和人员,责任到人,确保《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主持人:下面有请詹处长介绍相关情况。

  詹炳:新闻媒体各位朋友,下午好!我现在代表法制办介绍一下在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过程中,法制办的一些主要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法制办会同市城管局在2010年初起草了《深圳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经市政府四届一六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市政府第219号令,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一、颁布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

  颁布实施《规定》是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需要。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对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定期进行清洗翻新,是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新加坡的通行做法,也是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规定》的出台就是将其他先进城市的经验转变为我市可操作的管理规则,以提升我市的形象和水平。二是弘扬大运精神、形成制度成果的需要。《规定》的出台是在大运会之前,对大运会期间的清洗翻新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但《规定》并不是临时性的,而是对清洗翻新活动进行制度性安排,在起草之时就立足长远,力求使我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的清洗翻新工作法定化、制度化。

  二、关于《规定》的主要内容

  1、《规定》调整对象。《规定》的调整对象是全市所有的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但同时又划定了清洗翻新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管,非重点区域参照管理。

  2、清洗翻新共有三种形式:定期清洗翻新、统一清洗翻新和及时清洗翻新。定期清洗翻新是根据建筑物外立面的材质,确定了不同的清洗翻新周期,从1年到5年不等;统一清洗翻新由政府主导,主要是针对重大庆典活动、国际性或全国性大型活动、重点区域街景营造活动进行的阶段性工作;《规定》第十六条还规定了及时清洗翻新的情形,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清洗翻新的责任和费用承担。统一清洗翻新是由政府主导并负担费用,由于大家对大运期间的清洗翻新活动印象深刻,部分人误以为清洗翻新是政府的事,与已无关,这实质上是一种误解。定期清洗翻新和及时清洗翻新不是由政府统一组织的,政府只承担监管职责。已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物,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清洗费用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粉刷、修缮的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支列支,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建筑物由业主负责并承担费用。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发挥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发动市民参与维护城市容貌,提高市民素质。

  三、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大运会之后,清洗翻新工作的重点应转移到定期和及时清洗翻新上来,将清洗翻新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法定化。相应的配套制度和技术规范需要及时跟进,如:清洗翻新重点区域的划定和发布、清洗翻新技术指引出台、清洗翻新重点区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纪录档案制度建立等等,市法制办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举手提问之前自报一下家门。

  记者:刘局,你好!我是深圳晶报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建筑立面刷新市民有一些疑问和不同意见,这次的措施对城市的发展意义何在?谢谢!

  刘初汉:谢谢晶报的记者。大家都知道,深圳我们在06年开始,当时城市管理已经对城市部分街道开始刷新。根据了解的情况,欧美先进发达国家、包括亚洲、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一些先进国家,建筑物都进行定期翻新都制度化、法定化。深圳是年轻的城市,但是我们一些临界建筑与我们年轻城市的风格不相符,有一些立面污渍斑斑、破旧,影响了城市形象。基于此,我们在09年制定深圳城市提升计划中提出来要对城市两侧街道建筑物进行清洗翻新。包括我们一些清洗刷新的效果,通过一些图册、多媒体图片,会前给大家展示,大家可以看到我们效果。我们的迎大运市容环境提升效果也得到了海内外嘉宾高度赞扬,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

  刚才我们记者提出来当时市民有一些质疑,实际上从我们所得到的信息来看,从实施效果来看,我们得到的基本都是一致的认可、理解。总体的意义来看,一个是通过我们大面积、大范围对建筑物立面清洗刷新,无疑对于提升我们全市市容环境整体的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也就是说我们有那么好的市容市貌迎接大运会召开,应该说建筑物立面刷新功不可没。同时我们认为对达到我们特别是我们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这样的目标,特别是在缩小我们原来特区内外差异方面起着非常大的帮助。大家都知道深圳存在特区内外二元化结构的问题,市容环境落差也比较大,通过迎大运,建筑物立面刷新,特别是深惠路两侧形成了一个新的风景线。同时对提升市民素质、整体形象都有很大帮助。在大运期间,我们借鉴国际先进城市做法,通过举办一些大型赛事来办城市,取得明显效果。下来后,我们将一如既往按照我们制定的法规抓落实,确保建筑物立面清洗刷新工作法定化、常态化。

  记者:我是羊城晚报记者,现在我手上有三个问题要问一下,建筑立面刷新得到了市民普遍认同,今后如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使之常态化、法定化?第二个问题,刚才住房和建设局已经提到了在刷新过程中一共话费6202万,咱们大运会刷新一共花了多少钱?定期刷新是用物业专项基金列支这会不会增加业主物业费压力?如果业主和物业不同意,那会不会有什么应对方法?

  申喜:第一个问题,常态化的问题。大家知道我们经过建筑立面刷新,城市面貌有了很大改善。大运会是一个非常特殊时期,在这个时期,市政府跟区各部门开展了一次集中行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这样一个方式是一个突击式方式。今后我们的重点就是要把这种突击式方式转变成常态化方式,由政府主导转为政府监管为主。刚才法制办的领导也讲了从临时翻新转变为定期和及时翻新,这是从政府单一主导运作转化为全市共同参与。今天我们以市政府规章方式出台深圳市建筑物公共设施清洗翻新管理规定,其实重点一方面是解决像大运会重大活动期间如何对建筑物清新翻新的问题。另一方面更多地规定了把建筑物刷新改造列入日常管理内容,参照国内国外优秀好的做法,主要是加强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企业的责任,形成全社会合力,形成一种大家的自觉。具体来讲,这项工作如何法定化、常态化呢?我们有一些想法和举措。我们城管部门来说就是要把建筑物刷新改造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到各区、各街道办事处,明确责任,由街道执法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由他们负责对违反建筑物立面刷新管理规定的一些违规行为,比如外立面破损、乱张贴等等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业主,及时处理。总的来说,如何深入贯彻政府规章作为规章的管理规定,就是我们今后实施常态化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谢谢!

  刘初汉:有关费用的问题,我相信羊城晚报记者提的这个问题也是市民关注的问题。根据我们规定,举行大型活动之前,建筑物清新刷新工作是政府统一组织,类似于大运会期间建筑物刷新,全市统一组织,各个区政府统一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有不同模式,有的区基本上主要是政府主导,由政府财政直接投入进行清洗刷新。有的区采取政府补贴方式,由业主承担一部分,政府承担一部分,因为涉及到不同的投资主体,许多还在结算和审计过程中。

  詹炳:我回答一下第三个问题。会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如果不同意、不履行义务怎么办?应该说不会新增业主的负担。我这里说的是新增,因为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里面已经规定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业主大会具有履行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翻新职责。对这个费用负担也有相应规定。我们这个管理规定跟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是一致的。为什么说不会新增呢?外立面清洗的费用,仅仅是简单的清洗的费用是从物业管理费当中支出,因为清洗本身就属于保洁一项基本工作。物价部门在核定物业费的时候已经包含了这个内容。所以这项清洗的费用在物业管理费当中支出不属于新增的。粉刷修缮的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当中列支也不属于新增的内容,也不会增加业主新的负担。因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这一块的钱一个是在购买物业的时候,一部分是购买物业的时候已经缴了。还有一部分是物业管理费按月缴纳过程中一起缴的。所以不会新增业主的负担。

  第二,如果不同意,业主不履行法定义务。我想这是一个政府规章,我们后面制定了法则,不履行义务属于违法行为,我们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则进行处罚。像住房和建设局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也可以从行业管理角度督促物业企业履行相应职责。谢谢!

  吴涛:我补充一下,需要强制翻新的情况,第一,物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经建设、消防、安监、质监部门要求整改的。第二,物业功用设施出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强制性规范标准规定必须维修更新改造的。第三,物业天台外墙等共有部位发生渗透,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的,这些都是必须强制维修的。我们都有相关规定。

  记者:我是深圳商报的记者,大运期间我市建筑立面清洗刷新工作都是由政府主导开展的,大运会结束后,工作思路有没有变化和调整?

  刘初汉:谢谢商报的记者,刚才已经介绍了,按照我们规定在深圳市一些大型活动期间,建筑物外立面清洗刷新工作是由政府主导的。大运会符合有关条件,所以大运会期间建筑物外立面清洗刷新工作都是政府主导的。大运会我们这个工作常态化,也就是说以后还有类似大型活动期间,仍然会政府主导。正常情况下,我们就政府监督、组织和协调。主要还是由业主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下来后,从我们具体工作部门的角度,一个是按照法律规定,我们要向社会公示重点区域建筑物的范围,哪些建筑物在什么时间、什么情况都必须清洗刷新。同时法律规定,对三种情形规定的不同的年限,像玻璃幕墙每年至少清洗一次。第三种情形就是我们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包括市民的举报、媒体的举报,有些建筑物外表出现了法定的情形应该清洗刷新的,我们都会责令他进行清洗刷新。也就是说大运会后对建筑物清洗刷新工作变成一个日常的巡查、执法和监督工作。

  记者:我有两个问题请问一下刘局长,第一,定期和及时的刷新工作中,因为这个工作已经落实到业主个人和物业公司头上,如何保障他们刷新的颜色色彩协调统一和其他建筑,以及材料质量方面的协调统一。第二,新加坡、欧洲等其他国家他们的刷新工作是政府还是业主个人主导的,并且承担费用的?谢谢!

  刘初汉:第一个问题,基于常态化,所谓的定期就是按照法律情形,针对不同地域的建筑物,特别是通过不同的建筑材料,包括涂料,涂料过了保护期,一般砖墙结构,包括玻璃幕墙定期清洗。如果你没有备案或者没有定期清洗的,我们都可以采取一些执法行为。所谓的及时刷新就是我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建筑物外立面,包括污渍、锈斑等等影响市容的情形,玻璃围墙为外立面的,哪怕已经按照法律规定一年清洗了一次,仍然出现了应该清洗的情形,业主有义务及时进行清洗。第二,我们在立法过程中也借鉴了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在大型活动过程中政府主导。大型活动以外的,常态化的事情,是业主承担主要责任。比如有一年我带了一个团到新加坡,也是跟我们一样,有的是一年、有的是两年、有的是三年,业主都必须清洗翻新。不进行清洗翻新就会受到很严重的法律责任。

  业主日常清洗翻新怎么样保证统一、材料的安全性问题,从我们角度,我们公布了技术指引,我们对不同区域、不同建筑风格都有所规定。不能说你这边搞成红的,那边搞成绿的。同时我们聘请专家评审。第三,翻新就是业主的义务,如果改变外立面颜色结构等问题,要报相关部门审定,要和当地城市景观相协调。

  记者:我是深视新闻的记者,请问一下刘局,今天上午采访中我们发现有物业公司表示他们原来老旧住宅区,收的专项维修基金本来就少,由于老化严重,他们支出日益增加,确实没有资金拿出来粉刷、修缮,在这个情况下有没有别的通道或者渠道解决这个问题?

  吴涛:我分两个方面来讲,一是1994年11月1之前竣工的房屋,之前是没交过专项维修资金。1994年11月1日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竣工的物业,由该物业项目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续筹建立规模相当于首期归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二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超过首期归集的物业维修资金金额70%的,业主大会应当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续筹的,业委会负责提出本物业续筹的方案、金额,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

  主持人:时间关系,我们今天发布会就到这里,请还有问题的记者可以跟几位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继续沟通,发布会实录将于会后在政府在线新闻发布栏目发布,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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