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核定编制数50人,实有人数54人。其中,处级6人(含副调研员2名),正科级37人(含主任科员31名),副科级11人(含副主任科员6名)。内设机构为1室5队:办公室(党办)、机动大队、督察一大队、督察二大队、督察三大队、督察四大队。内设机构设中层领导正职6人,中层领导副职12人。
二、主要职能
根据市编委《关于我市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深编【2007】1号)精神,支队共有4项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市城管行政执法的政策、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协调并负责处理跨区和全市重大、复杂的以及市领导交办的城管行政执法活动。
(三)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开展工作。
(四)检查、监督各区街道执法队的城管行政执法业务,根据需要协调、指导各区街道执法队的城管行政执法活动。
此外,支队还承担了市府、市局交办的其他4项工作职能。包括:
(一)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和《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城法【2006】13号)的精神,由公安、城管、民政三家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建公安城管民政联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治理流浪乞讨人员等城市管理顽疾。该大队与我支队合署办公,并由我支队负责日常管理。
(二)负责深南路、笋岗路和12个重点路段以及福田、罗湖、南山区的45座立交、153条市政通道的市容管理工作。
(三)负责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罚没物品保管仓库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快报》、《综合执法动态》的编辑刊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