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中心政务活动安排,文秘、会务、信息综合、机要档案、安全生产、行政后勤管理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部 负责党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和管理;负责本中心的机构编制、考核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
计财部 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业务的具体办法;负责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与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办理其他财务业务。
技术管理部 负责市政路灯、灯光年度维修计划和大修改造计划编制及相关改造工程的组织、协调、管理、验收等工作;负责对工区市政路灯及灯光维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以及技术指导。
灯光管理部 负责景观照明工程管理;负责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上报工作;负责特殊景观照明设施维护工作;负责协调业主景观照明建设工作;负责检查、监督业主按时开启景观照明设施工作;负责对业主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费及电费补贴发放工作。
巡查保卫部 依法办理外单位迁移、占用、破挖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申请,并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手续;依法查处或督促下属依法查处违反“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损坏路灯设施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法进行索赔;配合与协助各工区搞好路灯设施的防盗工作,并对各工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设备材料部 负责中心所需工程主材、维护材料、车辆、大型办公设备的采购和管理;负责购进设备材料的测试验收工作;负责车辆维修、燃油、保险等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负责年度车辆使用费分配方案的审查;负责对各工区材料帐目进行指导、检查等工作。
规划设计室 负责我市灯光环境的总体和详细规划;负责中心承建的路灯工程和灯光工程的规划设计、设计变更和竣工图的绘制等工作的组织;负责所有路灯工程和灯光工程的审图工作。
罗湖工区 市政路灯、灯光的巡查、维护、管理、防盗等工作。
福田工区 市政路灯、灯光的巡查、维护、管理、防盗等工作。
南山工区 市政路灯、灯光的巡查、维护、管理、防盗等工作。
盐田工区 市政路灯、灯光的巡查、维护、管理、防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