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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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08-09-16 17: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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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新发展的一年。我中心围绕着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努力贯彻城市管理“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八字方针,以高度的热情投入到08年的工作中,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开创深圳城市照明事业新局面。上半年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8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成绩
上半年,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发扬“团结、奉献、务实、高效”的城管精神,较好地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六大工程”建设任务
1、推进深南大道灯光长廊上步路、文锦路灯光景区建设任务。2008年我中心启动了深南大道上步片区及文锦路灯光景区建设工程,上半年我中心向发改局上报了该工程项目建议书,目前发改局已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
2、推进滨河、滨海大道桥梁灯光建设工程。滨河、滨海大道灯光长廊建设主要是对滨河滨海大道35座桥梁进行景观照明建设,目前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发改局已批复,正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
3、推进特区内已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131条道路“有路无灯”建设工程 。2007年市城市管理局对具备市政功能的178条道路进行了接管。经我中心现场查勘,其中有131条道路存在“有路无灯”情况需要进行改造,08年我中心启动了该建设工程,目前市发改局对该项目已予以批复,我中心正在制定前期整治计划,申请设计费用等工作。
4、推进特区内台架式变压器改造工程。 2008年我中心将对特区内所有的老式高耗能台架式变压器进行改造,目前该工程发改局已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工作。
5、推进边防一线巡逻道路灯建设工程。该工程属人大议案提出的项目,市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因涉及红树林保护区的问题,经过艰苦的协调和前期工作,工程于今年5月份正式开工,目前正在进行紧张的施工,预计9月份完工。
6、完成东门步行街灯光改造工程。东门步行街原有灯光设施严重老化,2008年我中心对该片区灯光设施进行了改造,该工程春节后动工建设,6月份已顺利完工。此项改造工程,使东门步行街灯光设施焕然一新。
(二)落实责任狠抓“四个着力”
1、着力抓好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一是全力推进“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的解决。2008年我中心全力以赴争取彻底解决特区内已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小区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目前项目建议书市发改局已批复,正在制定前期整治计划,申请设计费用。二是继续推进全市灯光工程建设。2008年我中心在积极推进特区内深南大道灯光长廊建设和滨河滨海大道桥梁灯光建设工程的同时,积极协助宝龙两区进行灯光工程建设。三是加强综合整治路灯设施工作。上半年我中心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路灯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了确保灯容灯貌整洁和高亮灯率。四是开展城市照明节能工作。首先积极试用无极灯、LED灯和太阳能路灯等多项措施,开展路灯节能的工作,我中心在科技中三路等路段试用LED灯,现正在对使用效果进行测试,以确定大范围推广的可能性。其次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安装66个节电器工程,该工程于2007年开工,08年4月完工,经整改调试后,已正式投入使用。
2、着力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一是在坚持四级巡灯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亮灯率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制度》和《灯光设施维护责任到人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确保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整体亮灯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巡灯工作,加强巡灯质量的检查和监督,促进各工区亮灯率考核。2008年上半年特区内路灯亮灯率和设备完好率分别为99.81%和98.5%。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对被盗、被损的路灯设施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换,上半年更换钠灯4818只,更换镇流器2187个,更换低压电缆14382米,修复灯具1292套。对部分灯杆、灯具进行了清洗。四是加强路灯防盗。在人力巡查的基础上,通过提高“三遥”监控报警功能、采用电缆防盗器、复合材料灯门等新技术防盗手段加强防盗,努力降低被盗损失,中心上半年共抓获偷盗人员27 人,全部移交派出所进行立案审理。四是及时做好市政道路路灯设施接管工作。2008年上半年新接管白龙路,白石路等9条市政道路路灯;接管沙盐路等3条改造道路路灯,新接管泥岗立交等桥梁照明设施3处,共新增接管路灯457基,灯854盏,电缆70011米,变压器4台,总功率增加215.46KW。
3、着力做好城市照明综合节能工作。一是严把审图、选材关,确保节能产品的推广和节能措施的落实。二是继续推进深圳湾灯光景区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目前市规划局正在进行此项工程的初步设计,我中心积极参与,将绿色照明措施予以落实和运用。三是积极做好保供电工作。春节前后我国南方城市因雨雪天气影响,造成城市电力紧张,为节约用电,我中心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节电。四是积极跟踪和测试LED路灯等节电产品,在技术性能可行的情况下逐步推广应用。
4、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物业安全责任人,各工区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物业的副主任为安全直接责任人,中心安全办和办公室负责对中心所有物业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安全责任人对存在的生产和物业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解决。二是邀请消防局干警对中心所有物业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请专业的消防公司配合进行了整改。三是继续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根据市城管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制定了灯光中心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四是邀请消防局培训人员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防火安全培训,增强了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五是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今年强降雨频繁,各工区加强巡查,做好了防漏电等各项预防工作,确保设施和人员的安全。六是上半年我中心组织对外接电源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公交候车厅、的士停靠站、电话厅和立柱识公告等接电点,要求接电单位加装防漏电开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积极落实“四个推进”
1、积极推进中心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一是按照人事局(编办)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组织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会上经过党委成员和工区主任的积极慎重讨论,我中心向城管局上报了关于灯光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请示,并经过多次会议讨论,提出了我中心参公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我中心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步入新的阶段。二是在申报参公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路灯设施逐步推向市场的可行性,研究市场准入、监管机构、监管职责等问题,制定试点方案。三是严格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了临聘人员的合同签订和思想工作,确保了平稳过渡。
2、积极推进特区内外管理一体化进程。特区内外“二元”结构长时间存在,行业管理任重道远。2008年上半年我中心在行业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监督、指导各路灯管理单位完成了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二是5月份经过多次修订完善,以城管局文件形式下发了〈深圳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促进了各路灯管理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以民革名义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建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防盗联防快速响应机制,促进社会治安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因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此提案的提出的对减少市政设施被盗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积极推进中心党建工作。一是组织中心中层以上干部集中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一届人大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并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全体中层干部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写了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为中心发展献计献策。二是上半年中心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上,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了6名入党积极分子,并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四是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组织学习讨论,使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4、推进中心和谐文明单位建设。一是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和数字化城管的投诉,赢得市民好评。二是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征得委员对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结合中心工作做好职工、劳务工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四是厉行节约,令行禁止,为抗震救灾多做力所能及的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向灾区人民献爱心,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号召,为灾区进行捐款,此次抗震救灾,我中心共捐款106503元(中心捐款:58793元;特殊党费:34020元;工会捐款:13690元),并做好了长期支援灾区的准备。
2008年上半年,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中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圳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2008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以赴继续推进2008年“六大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周密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完成市政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四)大力推动城市照明综合节能工作。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异常天气情况下,无安全事故发生。
(六)全力推进中心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七)继续推进中心和谐文明单位建设,营造良好和谐工作氛围。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