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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7年是党的十七即将召开的喜庆之年,同时仍然是我市的“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八字方针为准绳,大力推进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提高“城市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年”活动成果,牢固树立“履行职责,服务市民”的宗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上半年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业务工作、党务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7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成绩
  上半年,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在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发扬“团结、奉献、务实、高效”的城管精神,较好地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城管年”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城管年”城市照明三大工程任务
  1、深南大道灯光长廊完善工程建成亮灯
  在2006年深南大道灯光长廊完善工程中我中心负责南头关、科技园、竹子林、中心公园、蔡屋围5大灯光景区以及桥梁灯光工程建设。工程共涉及60栋建筑物和14座桥梁,其中14座桥梁、23栋住宅楼及政府部门办公楼的景观照明工程由政府投资建设;其它大多数建筑物的景观照明由业主单位或发展商投资建设。 2007年上半年我中心继续稳步推进深南大道灯光长廊景观照明完善工程的建设,在市政府和城管局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克服重重困难,不断加强业主自建景观照明建设的协调力度,取得了各业主单位和开发商的支持,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整体夜景效果。目前全部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6月底5大灯光景区所有的楼宇大厦将完工亮灯,届时深南大    道将以流光溢彩的亮丽景观迎接香港回归十周年。  
  在深南大道灯光长廊完善工程中,我中心始终将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工程中大量采用了高效节能环保灯具,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能源消耗,节省了电费开支。
在推动城市景观照明建设工作的同时,我中心还积极推进市政府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维护费及电费补贴暂行办法》的实施,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及时提醒涉及电费补贴的单位,尽快到我中心办理景观照明补贴电费及维护费手续,不断提高业主单位自主建设景观照明的积极性,并逐步建立起了景观照明设施维修养护和长效管理的机制,确保景观照明整体亮灯效果。
  2、路灯水泥杆改造工程和“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改造工程顺利完工
  经过7个月的紧张施工,特区内2417基水泥灯杆改造工程和特区内52条非市政道路、25条市政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改造工程与4月底前顺利完工。在上半年的施工过程中,我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狠抓施工质量,减少因路灯施工影响的灭灯天数,尽最大可能减少了对市民夜间出行的影响。两项工程的实施使特区内水泥路灯杆永远成为了历史,道路照明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灯容灯貌焕然一新,为市民夜间出行提供了便利,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加强日常维修养护,确保城市照明设施良好运转
  中心狠抓维修养护主业,狠抓维修养护制度的落实,确保了两率达标和灯容灯貌的整洁。
  1、狠抓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养职责。继续坚持四级巡灯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确保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整体亮灯水平;狠抓《亮灯率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制度》和《灯光设施维护责任到人制度》的落实,每月办公例会中心领导对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技术部门组织到各工区进行检查,通过制度的认真落实,确保了“两率”达标和灯容灯貌的整洁美观。
  2、路灯设施管养质量和管养效能得到新的提升。上半年我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管养工作。(1)对被盗、被损的路灯设施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换,对灯杆、灯具进行清洗,保证了亮灯率和设备完好率分别达到99.63%和97.48%,大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2)探索新型防盗技术和措施,加强路灯防盗。在加强人力巡查的基础上,通过提高“三遥”监控报警功能、采用电缆防盗器、复合材料灯门等新技术防盗手段加强防盗,努力降低发案率、减少损失率、提高破案率,中心上半年共抓获偷盗人员15 人,全部移交派出所进行立案审理。3)监督督促灯光景点设施维护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维护,按时开关灯,确保了节假日和重大接待活动的正常亮灯。
  3、做好照明设施接管工作。按照道路接管规定,我中心及时接管政府投资建设的照明设施,2007年上半年共接管    福华路东段等13条道路路灯1078基,灯1456盏,电缆68500米,总功率增加336.125千瓦。
  (三)实施2007年主要工程建设任务
  1、加强和完善景观照明建设。1)建设上步路和文锦路两大灯光景区。根据“城管年”城市照明工作方案的安排,今年启动了深南路上步片区及文锦南片区的20多栋建筑物景观照明建设,目前该工程建设项目已上报发改局等待批复,2007年将全面建成亮灯。2)启动滨河、滨海大道灯光长廊建设工程。滨河、滨海大道灯光长廊包括两大项目:一是春风高架桥景观照明工程,该项目东起文锦南路,西止和平路,全长数公里,项目的建设将与人民南灯光景观有机地融为一体,全面提升罗湖的景观照明水平,有利促进罗湖商业、旅游经济的发展。二是滨河、滨海大道全部35座立交桥和人行天桥的景观照明建设。目前该工程建设项目已上报发改局等待批复,建成后,初步形成滨河、滨海大道灯光长廊雏形,将和深南大道形成“双龙起舞”的景观照明格局。
  2、深圳湾15公里休闲带景观照明和深圳湾“世界第一高喷”前期规划和设计。该项目倡导绿色照明理念,整合深圳湾、红树林、西部通道、周边建筑群、“世界第一高喷”等多种景观要素,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技术,大量使用新型节能光源,将形成成国内领先、独具特色的深圳湾灯光景区。目前,15公里休闲带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已完成规划设计工作;第一高喷项目也已进行了项目建议书评审,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3、实施深圳边防一线巡逻道照明工程。为满足边防官兵夜间执勤的需要,我中心负责实施深圳边防一线巡逻道照明工程项目设计工作,目前该工程已完成设计招标工作,预计7月份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4、66个供电点安装节电器工程。上半年我中心积极推进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66个路灯变压器安装节电器工作,目前该工程正在进行招标,此项工程的实施将为政府每年节约电费约200万元。
  5、继续完善路灯灯光“三遥”监控系统。2006年中心继续加强“三遥”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扩大特区内城市照明“三遥”监控范围,增加路灯监控点245个,楼宇景观照明监控点197个,共计增加监控点442个,监控点将达到600个以上,该工程已于07年春节前完工,基本实现了对全部接管道路路灯和重点楼宇灯光的监控,目前该工程仍在进一步的调试中,待系统稳定运行后,我中心路灯、灯光设施管理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四)认真贯彻城管局《深圳市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扎实落实方案中有关城市照明工作的各项任务
  根据市政府、市城管局有关深圳市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我中心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全力以赴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1、整治“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2007年我中心将接管并解决特区内已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小区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上半年我中心组织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小区道路进行了摸底调查,将178条小区道路纳入此次改造的范围,目前中心正在抓紧制定分批改造方案,预计年底前将完成全部前期工作,2008年完成改造任务。
  同时我中心作为行业管理单位对特区外255条市政道路“有路无灯“和54条市政道路”有灯不亮“问题,与宝安、龙岗两区政府进行了积极的协调,目前两区政府有关部门也正在抓紧制定改造方案。
  2、继续推进灯光环境工程建设工作。在我中心的组织和推动下,上半年我市灯光环境工程建设工作取得积极的进展。深南大道灯光长廊建设工程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6月底前将全部竣工亮灯;滨河滨海大道桥梁景观照明工程和春风路高架桥景观照明工程建设项目已上报发改局等待批复;深圳湾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已完成规划任务;福田区负责的滨河路(上步路至皇岗路段)景观照明工程正在紧张施工;宝安、龙岗两区的景观照明工程建设也正在抓紧设计方案。
  3、综合整治路灯设施工作。上半年我中心在路灯设施整治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路灯台架式变压器进行了摸底调查,制定了箱式变压器改造的方案;制定了道路照明暗区整治工作方案;更换了滨海大道被盗被损灯门灯具等路灯设施。同时也督促各区政府抓紧制定并实施路灯设施综合整治工作的办法和措施。
  4、大力开展城市照明节能工作。我中心始终将节能环保理念贯穿于城市照明工作的始终,在节约能源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尝试和努力。上半年将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贯穿到城市照明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的整个过程。重点介入设计、审图、选材等各个环节,全方位推进城市照明的节能工作。
  (五)防范于未然,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我中心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在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落实防范措施等方面做了扎实的工作,确保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平稳无事故。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继续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工区与中心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构建严密的责任体系,始终把“安全”二字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扎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从基础抓起,从制度抓起,不断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管理工  作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应对迅速、保障有力。
  3、注意做好安全预警预报工作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及时地提醒注意做好各项预防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上半年雨季,各工区积极准备,加强巡查,做足了防漏电、避雷击的各项预防工作,确保了设施和人员的安全。
  (六)强化党务人事管理工作,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1、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深圳市和城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安排,我中心予以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动员,对中心工程发包、工程招投标、规章制度和档案资料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严密了工作程序,使中心各项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努力创建和谐文明单位。根据市政府、市城管局关于建设和谐文明单位的工作部署,我中心成立创建和谐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各工区以创建和谐文明单位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部门管理水平,增强干部职工思想和政治觉悟,努力创建和谐文明单位。
  3、开展“城管干部好作风”建设工作。上半年中心认真开展“城管干部好作风”建设工作,始终按照“五个注重、五个贯穿始终”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目前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端正,思想境界得到不断地提升。
  4、选拔副主任科员工作。上半年,为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5月份中心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了六位副主任科员,整个选拔工程公开、透明,选拔程序严密,得到干部职工的好评。
  (七)加强财务管理,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上半年按照财政部及深圳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我中心对单位各项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认真核实,理清资金来源渠道和支出结构情况,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堵塞了各种管理漏洞,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清产核资的各项工作。
  (八)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力度
  1、探索研究全市城市照明行业统一管理模式。宝龙两区城市化三年过渡期满,为提升城市照明管理水平,我中心提出了城市照明行业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议,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审定。
  2、制定《深圳市道路照明设施监管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管理单位的积极性,我中心制定了《深圳市道路照明设施监管办法》。办法待市城管局审定后将由城管局发文执行,该办法的执行将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照明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协助各区继续完善“城管年”城市照明各项工作。上半年协助南山区继续推进南海大道灯光景区建设;配合福田区完成华强北商业街景观照明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了“城管年”的各项工作。
2007年上半年,我中心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圳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2007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城市景观照明建设,继续推进上步路和文锦路两大灯光景区建设和滨海、滨河大道灯光长廊建设,营造深南大道灯光长廊和滨海大道灯光长廊“双龙起舞”的景观照明格局。
  (二)继续推进2007年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认真贯彻城管局《深圳市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市政设施综合整治方案中有关城市照明工作的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路灯维修养护工作,确保设施完好率、亮灯率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和灯光灯容灯貌的整洁美观。
  (四)大力推动城市照明综合节能工作。
  (五)继续推进行业一体化管理工作。
  (六)加强党务工作建设,努力创建和谐文明单位。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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