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职能介绍
办公室(党办) 负责政务活动安排;文秘和档案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生产和维稳综治工作;后勤事务和会务管理;综合信息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女工委、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处机构编制、考核、任免、调配、培训、工资、社会保障、出境出国政审、离退休管理等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城市维护费的计划安排和监督、审计工作;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财务支付、税务管理及报表编制;行政事业收费的收缴等工作。
绿化监察科 负责公共绿地的检查、执法工作;对违反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罚等工作。
绿化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绿化管理工作;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定额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公共绿地竣工验收、养护招标工作;城区内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或迁移审批、绿地改造审批的管理;公共绿地数字化管理,直管绿地非政府投资的绿地改造项目的管理等工作。
综合协调科 组织实施城区内公共绿地、生产绿地的规则、建设工作;绿地改造更新工作,迁移恢复工作;参与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绿地景观设计,公共绿地改造更新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组织绿化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革新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公共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并参与其造价管理;社区公园、古树名木和突击整治等工作;协调园林绿化与有关部门之间关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