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风景区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参与组织编制风景区详细规划,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风景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风景区内各单位对风景名胜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4.负责风景区内植树造林、育林、防火、灭虫等森林保护和管理工作;

  5.审查风景区内建设项目,对专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风景区内的治安工作。

  7.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