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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巨大
“爆竹一声辞旧岁”,这是中国人流传千百年的传统。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带来意外伤害、火灾并污染环境,因此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放爆竹陆续被包括深圳在内的许多大中城市禁止或限制。
日前,市安委办等单位下发的《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重申了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可是小年刚过,此起彼伏的爆竹声又开始不绝于耳了。警方提醒,去年春节期间我市共有15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市民欢度佳节的同时,切勿违反相关规定,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爆竹声声市民误认鞭炮解禁 “我差点儿还以为深圳鞭炮的禁放令解除了呢。”前晚11点左右,家住福田区农林路风林左岸的张先生一家在轰鸣的鞭炮声中被惊醒了。“爆竹声一直到将近晚上12点才逐渐停下来。”
“鞭炮是年年禁,但年年都有人放。”家住南山前海片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往年的春节期间,总会有人燃放爆竹,以除夕夜为最。“从晚上7点开始,到晚9点左右达到高峰,到零点钟声敲响达到最高潮,把小区里的汽车报警器都炸得呜呜乱响。希望今年有关单位能够主动出击,严查那些违反禁放令的行为和人员。”
无论特区内外,春节期间顶风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在除夕夜无论开到罗湖、福田,还是到南山、宝安,一路上都有爆竹声作伴。”一位出租车司机这样对记者说。
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巨大
“看到那些因为放烟花爆竹炸伤眼睛、甚至失明的孩子,你就知道为什么一定要禁放了。”深圳市眼科医院姚晓明博士告诉记者,燃放鞭炮的危害很多,污染空气、制造噪音、引发火灾等等,特别是鞭炮容易造成儿童的人身伤害。仅深圳市眼科医院,平均每年春节期间就接收到十几个因为燃放爆竹受伤的病例。
姚晓明说:“有人提出放鞭炮增添年味儿,但没有鞭炮就不能过年了吗?傣族的泼水节,巴西的狂欢节,没有爆竹声声,一样热热闹闹。民俗也需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变化。”
义务宣传禁放鞭炮的深圳市民史清立老人,从1998年起开始关注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2003年,他的亲侄子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发生意外而不幸身亡,让他刻骨铭记。他告诉记者:“现在个别人宣扬的从‘禁放’改为‘限放’,在我看就是一种倒退。政府在禁放鞭炮方面一定要主动、严格监管,群众也要有所意识,才能让这种陋习禁绝。”
违规放爆竹将受罚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1990年12月4日发布、1994年1月29日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由此进入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行列。日前,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部门将在今年春节期间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其中规定:“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城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除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外,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公安部门将对当事人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公安部门也了解到,仅2009年春节期间,我市就有15人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被处以行政拘留,在看守所里度过新春佳节。
有关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是中华民族家庭团聚的重要节日,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带来的不仅是他人的不便、反感,更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意料之外的伤害。一旦有市民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可向以下部门举报:
市安委办举报电话:1235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
市公安局治安分局举报电话:110、82498751(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
市城市管理局监督指挥中心:12319(举报非法销售、噪声污染)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举报非法销售)
市交通运输委举报电话:83168123(举报无证运输)
市科工贸信委值班电话:82001860(举报非法生产、存储)
龙岗没收烟花
爆竹275箱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 通讯员 尹志雄)春节将至,龙岗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和督促各街道执法队对非法燃放和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该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龙岗区查处非法燃放和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街道执法队在1月10日至3月2日期间,在各自辖区内大力开展查处非法燃放和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为将检查工作落在实处,该局先后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三轮抽查,共抽查66个社区、330家门店,抽查中发现12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问题、3宗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已及时要求相关街道执法队进行了查处。前日,该局派出4名督察人员参加了区安委办牵头组织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每个街道抽取2个社区进行了检查。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11个街道执法队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问题49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3宗,没收烟花爆竹275余箱。
日前,市安委办等单位下发的《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重申了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可是小年刚过,此起彼伏的爆竹声又开始不绝于耳了。警方提醒,去年春节期间我市共有15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市民欢度佳节的同时,切勿违反相关规定,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爆竹声声市民误认鞭炮解禁 “我差点儿还以为深圳鞭炮的禁放令解除了呢。”前晚11点左右,家住福田区农林路风林左岸的张先生一家在轰鸣的鞭炮声中被惊醒了。“爆竹声一直到将近晚上12点才逐渐停下来。”
“鞭炮是年年禁,但年年都有人放。”家住南山前海片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往年的春节期间,总会有人燃放爆竹,以除夕夜为最。“从晚上7点开始,到晚9点左右达到高峰,到零点钟声敲响达到最高潮,把小区里的汽车报警器都炸得呜呜乱响。希望今年有关单位能够主动出击,严查那些违反禁放令的行为和人员。”
无论特区内外,春节期间顶风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在除夕夜无论开到罗湖、福田,还是到南山、宝安,一路上都有爆竹声作伴。”一位出租车司机这样对记者说。
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巨大
“看到那些因为放烟花爆竹炸伤眼睛、甚至失明的孩子,你就知道为什么一定要禁放了。”深圳市眼科医院姚晓明博士告诉记者,燃放鞭炮的危害很多,污染空气、制造噪音、引发火灾等等,特别是鞭炮容易造成儿童的人身伤害。仅深圳市眼科医院,平均每年春节期间就接收到十几个因为燃放爆竹受伤的病例。
姚晓明说:“有人提出放鞭炮增添年味儿,但没有鞭炮就不能过年了吗?傣族的泼水节,巴西的狂欢节,没有爆竹声声,一样热热闹闹。民俗也需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变化。”
义务宣传禁放鞭炮的深圳市民史清立老人,从1998年起开始关注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2003年,他的亲侄子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发生意外而不幸身亡,让他刻骨铭记。他告诉记者:“现在个别人宣扬的从‘禁放’改为‘限放’,在我看就是一种倒退。政府在禁放鞭炮方面一定要主动、严格监管,群众也要有所意识,才能让这种陋习禁绝。”
违规放爆竹将受罚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1990年12月4日发布、1994年1月29日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由此进入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城市行列。日前,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部门将在今年春节期间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其中规定:“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城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除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外,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公安部门将对当事人处以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对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成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公安部门也了解到,仅2009年春节期间,我市就有15人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被处以行政拘留,在看守所里度过新春佳节。
有关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是中华民族家庭团聚的重要节日,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带来的不仅是他人的不便、反感,更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意料之外的伤害。一旦有市民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可向以下部门举报:
市安委办举报电话:12350(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
市公安局治安分局举报电话:110、82498751(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
市城市管理局监督指挥中心:12319(举报非法销售、噪声污染)
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举报非法销售)
市交通运输委举报电话:83168123(举报无证运输)
市科工贸信委值班电话:82001860(举报非法生产、存储)
龙岗没收烟花
爆竹275箱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 通讯员 尹志雄)春节将至,龙岗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和督促各街道执法队对非法燃放和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该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龙岗区查处非法燃放和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街道执法队在1月10日至3月2日期间,在各自辖区内大力开展查处非法燃放和擅自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为将检查工作落在实处,该局先后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三轮抽查,共抽查66个社区、330家门店,抽查中发现12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问题、3宗涉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已及时要求相关街道执法队进行了查处。前日,该局派出4名督察人员参加了区安委办牵头组织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每个街道抽取2个社区进行了检查。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11个街道执法队共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问题49宗、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3宗,没收烟花爆竹275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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