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鞭令如何让大家都满意
阅读:
出处: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0-03-02 09:41:05
【字号:大 中 小】
本期话题
鞭炮年年放,今年特别多。深圳是全国少数继续禁鞭的城市,但春节期间鞭炮声仍不时响起,政府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有更周全的考量?怎么样还法律应有的尊严,又怎么让传统的年味有个正常的、温馨的散发空间,深圳能不能做出自己的探索?
论坛传真
深圳早在1994年就出台了禁鞭令,然而禁鞭令虽出但鞭炮声却未止。市民论坛嘉宾认为,当禁鞭令无法做到令行禁止时,不仅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影响,禁鞭令颁布的初衷实际上被弱化了。当这项禁止令的执行效果不佳时,我们是不是应该有更周详的考虑,让法律既能管得住又管得好。
主持人:
刘丽华
本期嘉宾:
胡野秋 文化学者 凤凰卫视策划人
杜艳芝 市民代表 律师
赵晋 市民代表
赖嘉河 市民代表 红十字志愿者
宋光明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分局一级交警 博士
蔡舒川 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处科长
如何管得住又管得好
刘丽华:这个虎年春节除了格外冷以外,市民普遍感觉鞭炮声也格外多。透着这份热闹,我们看到了此起彼伏的鞭炮声,让1994年就出台的深圳禁鞭令又一次陷入“法不责众”的尴尬境地。
从广州在全国率先颁布禁鞭令的禁令起,全国大大小小有282所城市陆续跟进,而2006年又是我国烟花爆竹大面积“禁改限”的第一年,全国又有106个城市实行有限解禁、还俗于民。深圳是全国少数继续禁鞭的城市之一,“禁令”没有达到立法的目的和初衷,会使法律的尊严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受到置疑。当法律管不住,管不好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重新考量并且审视?
胡野秋:我觉得禁或者放体现的是思维问题,包括我们的执政思维,是堵还是疏?“爆竹声声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民俗中间最重要的习俗,鞭炮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全国一些城市的全面解禁,我觉得深圳的“禁鞭令”也到了十字路口。是不是应该让这个禁令变得更人性化一点。
刘丽华:我们今天请来了两位执法部门的代表。我们看到,大年二十九,深圳市六家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些市民感觉今年的鞭炮声比较多。作为执法单位,你们对此有何回应?
宋光明:今年我们市公安局专门抽出3000警力来保证禁燃工作。就统计的数据来看,全市整个燃放还是比较严重的。我们查处禁燃的案例,今年大概有500宗左右。特别在年前,我们查处了三宗比较严重的非法储存、非法销售案件。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但市民不一定理解。市民要求很高,有的市民说不能放,有的市民说要放,不放的人希望去管,放的人希望你不去管。这方面有很大难度,特别是一线执勤的民警要把握这个度很难。
蔡舒川:每年年三十晚上到正月十五,都是执法部门最忙碌的时间。但由于执法人手少,而管理面广,所以只能在容易引发安全隐患的区域,如说公园等周边严防死守,一些小区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有时确实难以覆盖到。但执法达到了一定效果。
刘丽华:杜女士,作为一位法律工作者,您认为法律现在是不是已经滞后了?甚至我们的法律是否需要调整了?
杜艳芝:我认为我们出台的不管是什么样的方案,要解决的就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燃放爆竹的问题为什么很难解决?因为春节期间,老百姓都有一种心理,放放鞭炮,并不是多大的违法行为,这是一个民俗问题。另外就是操作性,我们现在有多少警力能够应付那些住宅区?
管理烟花爆竹是一个系统工程
胡野秋:在对这一条法律的重新审视上,我认为我们要有新的思维。当年立法时,有其合理性,但经过16年的实践,证明这项法律无论是操作性还是合理性都有疑问。另外,随着一批禁鞭城市的解禁,证明对法规也有重新考量的过程。法律法规也是与时俱进的,如果不合适了,是可以微调的。
每个节日都有其传统。最近作家、中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主席冯骥才提出春节应作为申遗的头等大事来办。而鞭炮是民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单纯靠禁不是一个最佳解决之道。
杜艳芝:这项法律该解决什么冲突?我认为,一是维护民俗,另外是法律的操作性。深圳下一步应该在操作性上下工夫,操作性解决好了,老百姓就会去遵守。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你认为鞭炮可能会引起火灾,所以把鞭炮禁了,但实际上我们禁的不是鞭炮,而是人身伤害事故。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操作面考虑好的话,行政成本可以不增加,我们是依据这个人不同层次的行为来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说因为放鞭炮引起了伤害事故,法律要求侵权的人承担很重的责任,这样他自己就会有约束,他在燃放的时候会从正规渠道进货。
刘丽华:刚才律师谈到法律调整可能是在细则方面,宋先生,从执法层面,您觉得法律到这一步,能不能有效执行?
宋光明:从现在来看,禁改限也好,或者是全部都可以放也好,实际上涉及到一个问题,规范市民燃放的问题。国家在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的燃放方面有非常详细严格的规定,规定必须有资质,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燃放等。对于鞭炮,小型的,谁都可以玩的,技术含量不高的,市民都可以放。这后面其实蕴含着很大的问题,就是行政成本的问题。如果我们现在禁改限,行政成本就会增加,需要更细致地管理。限放区要去管,燃放区同样也要管,因为燃放区放的时候也可能会出现安全事故,在不能燃放地区也要专门派人去管。管理烟花爆竹是一个系统工程。
管理要细化细化再细化
刘丽华:现在说的是细化管理的问题,胡先生,您能不能提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建议。
胡野秋:我认为改禁为限,这是大趋势。怎么限?一方面我们要严格控制生产商和销售商,比如说鞭炮的弹量,烟花爆竹的标准,可以分级管理,像烟花这种大型的东西必须要审批。
此外,关键的是对生产商和销售商的管理要加强。为什么现在烟花爆竹当量越来越高,屡禁不止呢?利益使然。因为在某些地方烟花爆竹的厂商是拉动当地GDP很重要的方面,这样就造成了对生产商和销售商的姑息。所以,我认为先限制生产和销售,就是堵源头。而对老百姓来说,城管局可以制定一些标准,比如说什么标准可以到深圳特区,所有的厂商必须是审批过的才能卖,老百姓就能买到合格的鞭炮,这样也会把限放后的危害降低到最小。
杜艳芝:我们俗话讲:“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前不久,我去华盛顿,正好当地下起百年不遇的大雪。但当地有规定,下雪后,第二天必须把自己家门前的雪扫干净,如果有人在你家门前摔倒,你就有赔偿责任。在燃放烟花爆竹问题上,仅仅靠城管、公安等部门是不够的,就算他们年三十不吃饭也不行。我们每个人也必须承担义务,比如限制燃放当量,比如燃放完以后,燃烧后的垃圾自己处理掉,通过这些事情培养深圳的公民意识,这样才能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刘丽华:提到培养市民的自觉行为,很多网民朋友谈到以前口号式的宣传比较多,只是呼吁,不是“不要”,就是“禁止”,如有知识性直观的宣传,作用也许更好?赖先生,您宣传禁放烟花爆竹十多年,有什么具体建议?
赖嘉河:我建议通过媒体各方面大力宣传,有意识地培养大家的意识。我觉得政府在公益广告方面的投入力度还很不够,刚才我来时在公交车上也看到了广告,都是比较简单的,口号式的广告,我们可以通过通俗易懂的形式,比如漫画、卡通等来进行宣传,把法律法规讲清楚。
此外,我还建议建立一些义工组织协助管理,这样可以弥补公安、城管人手不够的问题。
赵晋:其实很多人像我一样不喜欢无时无刻,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我建议可以形成这样的网络:公安局管街道,要求街道怎么做,街道再要求下面的小区,哪个小区出了事情,哪个小区就要承担责任。如果这样就可解决我们警力不足的问题。我想这样的志愿者起码我愿意做。有时候半夜看见有人放鞭炮,我很想去劝阻,但我的身份不允许。如果我有执法权,我劝阻他,不听,我就可以录像、拍照,小区的物业管理处也可以阻止,可以打110,这样就能发动更多的人参与这件事情。
重点关注
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刘丽华:在做这期节目前,有几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告诉我,他们可能将在两会提出这方面的提议,也想借市民论坛的平台听一些市民的意见。我们在考量这件事情,最重要的是什么呢?
宋光明:按照目前深圳市的规定,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我们还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我们作为执法者,是执行法律,是执行层次的,修订或者修改法律是由人大有关部门去讨论。
蔡舒川:我们只是政策的执行部门,法律赋予我们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我们只能遵守,否则就是知法违法。借这个平台,我们呼吁在以后的传统的节日里,在目前我们深圳市还处于禁放的情况下,市民朋友们还是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要轻易违法。下一步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去改变管理的策略,那是明年的事情,作为执法部门我们会遵守政府的规定。
专家支招
香港烟花晚会
是很好的示范
刘丽华:在浓浓的年味中,如何让我们的做法取得更好的效果,有关部门也可以不那么辛苦,应是我们所尽力探索的。香港的一些做法无疑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赖嘉河:深圳毗邻的香港,其做法的确对我们大有启发。香港每年初二晚在维多利亚港燃放烟花,现场直播,气氛热烈,热闹非凡,但是市区、街道、家庭里不允许乱放,因为在城市乱放会引起火灾,造成伤害。
我们是否也可以指定一些地方,如在海边或人少空旷的广场和区域燃放?最主要的是要进行管理,不能乱放。现在有一些小朋友把鞭炮扔到下水道去,下水道有沼气,很可能引起爆炸,本来是高兴的事,最后变成了伤害。所以我们希望还是进行有效管理好,如果人手不够的话,还有我们义工、志愿者。
赵晋:香港的嘉年华的确对我们深圳有非常好的借鉴,别的时间不允许放,限时限地,每年初二晚上由政府来组织,当作香港的庆典活动,成为民俗非常好的示范。对此深圳可以借鉴,也可以创新。香港是一个多元化的城市,我们的居民基本上来自内地,而且来自农村的很多,我们的文化传统,对不放烟花爆竹不能接受。刚才赖先生说到乱放导致很多伤害事故,所以一定要有正确的管理和引导。
我曾看到香港的一个公益广告,几个年轻人玩、喝酒,完了说点个烟花,另外一个女孩就说不行,政府规定不可以。有男孩站出来说没关系,这里看不到。啪!一点,就着起来了。这个公益广告,我觉得非常直观。类似的公益广告我们这里却很少看到。
问题聚焦
深圳目前不适合禁改限
刘丽华:宋警官,很多网民朋友都提出了禁鞭确实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您给我们回应一下,现在我们到底是禁还是放?
宋光明:像深圳市如果禁改限的话涉及到很长的链条问题,有生产、销售、运输,特别是运输,这是一个链条。深圳市属于终端,只有燃放这一行为。首先深圳市没有一个专门储存的地方,这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个是运输,要有专门的车辆,都是有要求的。整个一个链条都要建立起来,才能达到禁改限的程度,现在来看深圳市目前是不适合的。
我们每年在执法这方面也起到一线作用。虽然每年到了这个时候烟花爆竹的声音陆陆续续不断,但是它并没有形成大面积、大范围,它只是集中在某个区域。比如说滨海大道休闲带内,很多市民都自发到那里去燃放,都有执法部门去维持交通,怕引起混乱。
那里比较空旷,不容易引起安全问题。而且从实际效果来说,我们每年因为烟花爆竹所引起的火灾事件,比如说炸伤人、炸死人应该是逐年下降的趋势。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我们不认为法律是苍白的,城管还是管用的。举一个例子,假设放开,燃放爆竹的声音会增加十倍,从这个层面来说我们至少控制了90%。
现场花絮
直播间的不速之客
市民论坛节目进行时,直播间现场忽然闯进一位不速之客,他就是数十年不遗余力宣传禁放鞭炮热心公益事业的史清立老人。如果早来一步,可以想见,老人加入到论坛嘉宾中,现场争论将更加激烈,火药味也将更加浓。然而等到直播甫一结束,这位精神矍铄的老人便令众人统统留下,来观摩他的收藏。只见他变戏法般拿出一个个“卷筒”,在并不宽敞的直播间里展开。这是他历年收集的包括《深圳特区报》等报刊刊登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报道和公益广告,被他一一精心剪贴在了一张张长卷上。老人如数家珍一五一十地在现场讲解起来。
与此同时,现场还有一位老人的同盟军,这就是本次市民论坛的嘉宾、深圳红十字志愿者赖嘉河。多年来,他们两人并肩作战,以各种形式在深圳全市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他们还自己设计公益广告,交由媒体刊登。长期以来,深圳特区报一直支持他们的行动,除了报道他们的事迹外,每年还专门拿出版面免费刊登他们提供的公益广告。
前不久两位志愿者还向深圳市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发挥民间力量进一步加强禁燃烟花爆竹宣传的建议。在建议里,他们提出成立深圳市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志愿者协会或宣传队,鼓动更多的市民加入到禁燃烟花爆竹的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