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授予玉田村等12个村(社区)深圳市卫生村称号的通知

福田、龙岗区爱卫会:


  福田区南园街道办玉田村,梅林街道办上梅林新村,福保街道办石厦村;龙岗区大鹏街道办水头村和布新村,平湖街道办上木古村和山厦村,南湾街道办樟树布村和沙塘布村,布吉街道办三联村和大芬村,坂田街道办大发埔村等12个村(社区)积极响应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深圳市卫生村”的号召,把卫生村创建工作摆上村委(社区)和股份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当前我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强有力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整治市容环境,进一步完善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和“四害”防制基础设施,强化除害防病工作,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推行清扫保洁、除虫灭鼠和绿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切实加强长效管理,村容村貌和市容环境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为此,市爱卫会办公室组织了“市卫生村考核鉴定组”,按照《深圳市卫生村考核管理规定》对上述12个村(社区)进行了考核验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考核,上述12个村(社区)已达到了“深圳市卫生村”标准。现决定授予玉田村、上梅林新村、石厦村、水头村、布新村、上木古村、山厦村、樟树布村、沙塘布村、三联村、大芬村、大发埔村(社区)“深圳市卫生村”称号,并给予通报表彰,发奖牌一面。


  希望上述12个村(社区)再接再厉,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完善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不断提高村(社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认真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为创建省卫生村而努力。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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