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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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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0820100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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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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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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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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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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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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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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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政府采购的营造林工程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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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政府采购的营造林工程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通知
阅读:
出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1-28 17:52:40
【字号:大 中 小】
福田、罗湖、南山区城管局,盐田区城管局、农林水务局,宝安区城管局、农林渔业局,龙岗区城管局、农林渔业局,光明新区城管局,坪山新区城管局,深圳市绿化管理处:
为规范我市营造林市场行为,加强营造林市场监督管理,引导营造林市场健康发展,提高营造林工程质量,我们结合我市园林、林业一体化的实际,对我市政府采购的营造林工程项目投标人资质提出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营造林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一)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不含暂定三级)企业或营造林工程施工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企业,可承揽所有政府采购的营造林工程施工项目。
(二)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暂定三级资质的企业或营造林工程施工丙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揽造价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政府采购的营造林工程施工项目。
二、关于营造林工程规划设计资质要求
(一)具有营造林工程规划设计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的企业,可承揽所有政府采购的营造林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二)具有营造林工程规划设计丙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揽造价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政府采购的营造林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三、关于营造林工程监理资质要求
(一)具有营造林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的企业,可承揽所有政府采购的营造林工程监理项目。
(二)具有营造林工程监理丙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揽造价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政府采购的营造林工程监理项目。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营造林工程 施工 规划设计 监理 通知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8日印发
(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