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取号: | 0308082010000087 | 产生日期: | 2010-06-24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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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描述: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灭蚊周活动的通知 | ||||
各区爱卫会、爱卫会各委员单位:
目前正值雨水季节,各类积水增加,气候适宜蚊虫孳生繁殖。为控制蚊虫密度,营造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决定在6月28日至7月2日全市统一开展灭蚊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蚊虫孳生地。组织辖区单位和住户,疏通沟渠,翻盆倒罐,大搞环境卫生,全面清理室内外积水。对不能清除积水的孳生地,各单位要投放球型芽孢等药物,控制蚊虫孳生。
二、统一行动灭杀成蚊。在活动周期间,采取滞留喷洒、烟炮熏杀、家庭烟熏等办法,对楼梯间、小区架空层、地下室、房前屋后的蚊虫栖息、活动场所及住户室内进行药物消杀,集中灭杀成蚊。
三、加大对重点场所的消杀力度。建筑工地、旧屋村、 露天废品收购站、花圃园林等蚊虫孳生的重点场所要落实专业化消杀措施,实行专业队伍防制。
四、加强专业化消杀工作。各虫鼠防治企业应配合全市“灭蚊周”统一行动,加强对服务单位的消杀工作,协助服务单位清除“四害”孳生地。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要配合做好协调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统计后报送市爱卫办。
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区爱卫办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对“灭蚊周”宣传动员,可在辖区内设置便民宣传点,宣传消杀知识,派发家庭消杀用药,动员市民人人动手,消除积水,灭杀蚊虫。
六、灭蚊工作纳入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加强督导工作。把“灭蚊周”活动措施纳入各区、各部门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进行督导,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强化防治措施落实。
七、及时统计上报。请各区爱卫办统计辖区内行动情况,于7月8日前上报市爱卫办。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朱维康,83072914,1368499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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