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局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为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效果,现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举办安全生产综合知识竞赛;
  (二)办安全生产知识专栏;
  (三)挂安全管理图片展览;
  (四)开展安全警示片教育。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
  二、认真组织好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一)必须制定以消防安全、三防、森林防火、垃圾处理、游乐设施、人员密场所、特殊设备为重点内容的应急演练计划和专项方案,方案要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协同方法和救援方案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演练;
  (二)要把演练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充分;
  (三)要把整个应急演练全过程用图像记录下来,以备检查和总结;
  (四)局安监办和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将组织对各单位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检查和督导单位待定,各单位应提前三天将演练具体时间报局安监办;
  (五)各单位对应急演练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评估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工作情况和检查督导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三、组织参观市现代安全教育实景模拟基地
  局安监办拟定于6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监组长(或安全员)前往市安全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各单位也要在近期自行组织全体员工前往参观学习。
  6月12日市局将组织城管系统有关单位参加市政府在深圳中心书城西侧广场举行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资料
  各单位应将应急演练影像资料整理好后,连同安全生产宣传有关照片、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含电子文档)于6月21日前报局安监办。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联系人:莫建强 电话83918909, 传真83928886;
安全教育基地地处罗湖区宝安北路笋岗仓库602栋,联系电话:83319558、82404616、831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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