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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 年 第 8 号同意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七届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主 办: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4号城管大厦 邮 编:518036
办事咨询电话:(0755)82105975
制作维护:深圳市城市管理科学研究所 ( 深圳市城市管理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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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投诉电话:(0755)12319 (0755)9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