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户外广告管理,主要沟通关于户外广告的审批、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内容

  [图片说明]: 嘉宾:秦永安

[图片说明]: 网上对话现场

   [主持人]: 尊敬的秦局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网友,2006-2007年我市全方位开展了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双年活动,深圳市城管局担负了牵头部门责任。这一年半来,城管局圆满完成了城中村、国家生态园林创建三大工程,市容市貌得到了全面改善,为我市城市管理作出了优异的工作。我们都知道城市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道路、公园、绿化、照明、广告等等无所不及,特别是在我们人口越来越多,商业化程度越高的深圳面临的问题更多。今天深圳政府在线专门请来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秦永安和相关部门领导,主要就户外广告管理这个主题,通过政企通这个活动与广大企业、网民进行网上交流、对话,希望大家积极参与。
   首先请秦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2007-07-26 15:03:45)
  [秦永安副局长]: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城市管理年,我们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年的牵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努力,在社会各方面配合下,城管局工作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都有明显提高。
   大家也看到了我们周围社区公园多了,去年建成了50多个社区公园。原有公园增加了树木花草,更加生态美丽。有些社区公园建成后,对群众也提供了休闲的空间。深南大道的改造、上步路的改造、新洲路的改造基本完成,道路也宽敞平坦,噪音也在降低。城中村整治,去年特区外城中村整治完成了30%左右,特区内完成了60%,有的区比如盐田区、福田区全面完成了这项任务。
   户外广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因为去年城管年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整治户外广告。一些影响市容的广告、一些违法设置的广告、一些不符合指引的广告都得到了有效治理。今天以基层社区建设为主的继续去年还没有完成的工作,其中比如社区公园建设、道路综合整治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垃圾站、公共厕所建设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户外广告的整治取得了重大突破。这次户外广告整治重点以整治屋顶广告为主,市政府文件是要求到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从目前看,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虽然推迟了一点,但是这几个月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到目前为止,全市一共拆除了将近11万的广告牌。前一段时间,市里组织对六个区整治户外广告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盐田区整治到6月底全面完成任务,4个街道其中有3个都达到了优秀水平。其他全市一共有22个街道办事处都提出了深化,大部分都完成的很好。 (2007-07-26 15:09:45)

  [秦永安副局长]:从全市整体来看,到6月底大约完成了该完成任务的70%。但是户外广告整治确实很艰巨、难度很大、也非常复杂,执法人员压力大。业主、广告商抵触情绪也比较重。但是总体来看,大家还是配合的。有的开始不通,后面通了。有的主动自行拆除,有的主动找到政府部门征求意见,要求看看怎么改。有些街的广告拆除后变得非常漂亮,最明显的就是南山创业路、南海大道,整治力度很大,新设置的广告规范、美观、精致、档次很高,提升了市容市貌的质量。
   这次整治首先要感谢基层的执法队伍,这些执法队伍本身任务就很重,从3月1号开始实行综合执法,由原来9项一下子变成21项,任务增加一倍多,人员只增加了415人。特别是户外广告这块,我们的同志在基层捱骂、受气、受批评,甚至有的受侮辱,都能不屈不挠去完成任务,所以他们很辛苦,为户外广告整治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二,要感谢我们广大的业主,包括广告公司、业主单位。大部分单位配合的比较好。执法队一发通知,他们就主动拆除或者要求配合拆除。有的同志开始有意见、有抵触,经过反复做工作,最后配合的很好,我们都非常感谢他们,如果没有他们支持,这个工作就更难做。 (2007-07-26 15:10:45)

  [秦永安副局长]:整治户外广告意义非常重大,一个就是我们建设国际化城市,要提高深圳的环境水平。我们广告设置要向国内兄弟城市、国外先进城市学习、靠拢、看齐。特别是大部分的国外城市,他们楼顶是没有大型广告、大型招牌,这是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需要。
   第二,还是为了安全。深圳建设20多年来,广告上积累了很多问题,过去不规范,这几年政府想了很多办法,有了一些进步。深圳又是一个多台风、多暴雨地区,每年一有台风暴雨,各级管理部门、政府部门非常担心,而且每年都有广告牌吹下来,砸伤人、砸死人的现象,这也是为人民群众安全着想。而且通过整治以后,把我们城市整个景观水平提高了一大步,所以这个工作目前为止得到了越来越多的群众支持、拥护,希望大家进一步支持。现在已经到了攻关的时候了,福田区、罗湖区接近完成,南山区大部分完成,龙岗区大部分完成,宝安区也完成了相当一部分。大部分问题都解决了,最后的问题一方面还要希望广大群众、业主、广告商理解、支持,同时也希望我们执法队伍再接再励,克服困难,把任务完成好。
   我们这一年采取了很多缓冲的办法,没有搞一刀切,我们是逐步过渡,虽然按照指引,有时候考虑到一些情况、考虑到业主合同很快到期等等问题,既有原则性,也有灵活性。经常跟大家对话,集体的、个别的对话。也不是那么简单地、粗暴地解决。整治完成后,旧的拆除了,新的还要设置,特别是一些对整治广告工作比较支持的单位,我已经给综合处、各个区城管局领导讲了,要支持他们,有的整改及时的,我们要给他们开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 (2007-07-26 15:12:56)

   [深圳市华联发电子联合有限公司]: 秦副局长,您好!我公司位于福田区华强北路, 现有51000M2的物业包括华联发大厦、华联发综合楼等。二OO六年底,我公司根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华强北商业区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对我公司的物业楼顶的广告与招牌进行了重新制作。二○○七年元月份收到城管局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书,要求将华强北沿街的楼顶广告与招牌限期自行拆除。后经华强北商会与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后,我公司与其他华强北物业的楼顶广告予以保留半年。本月初,华强北楼顶的广告招牌被再次要求拆除,包括公司的华联发大厦及华联发综合楼顶的招牌及广告牌。对此,我公司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希望政府部门能酌情重新考虑该事宜。一.华强北是全市最繁荣的商业街之一,作为政府的广告指引中的“重点区段广告设置指引“中明确规定:城市重点地区(如城市大形商业区,各级城市中心地区)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应有别于一般地区,在规划设计控制尺度上需要更细致更有针地性的处理;在指引中还强调,在广告特色景观区,包括罗湖商业区、华强北地区等是全市商业活动最为频繁和多样的地区,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在广告详规编制中可适当放宽部分规定要求,营照商业氛围,塑造丰富多彩,繁华热烈的户外广告环境特色,与地域整体功能特点和商业功能需求相吻合。在此指引下,我公司对顶楼广告牌与招牌投以巨资,严格按照指引要求,经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可,同时,招牌经过精心设计建设,并与大厦整体灯光相配合,结构合理,外型美观,安全系数很高。实不应列入违法广告招牌。二.二○○六年八月二日,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第四条写道:在华强北主街广告设置量可适当增加,既要考虑效果,也要考虑商家利益,同时,于九月四日福田区区长工作会议纪要第四点第(二)小点中明确表述“楼顶可保留原有标志,八楼以下多层建筑楼顶可设广告位。”鉴于以上原因,我公司的华联发综合楼(8层)楼顶的广告牌与广告用户签订了长期合同,如果拆除广告牌将会影响双方的合作,并带来一系列合同纠纷与法律诉讼,这对我公司来说将是难以承担的赔偿责任。三.我公司的华联发大厦顶楼的一块“华联发”三字的招牌是属于地标作用的大厦名称牌,而且是在大厦的南立面,面向振华路,使振华路以南的区域可以方便地找到华联发大厦。如今被城管部门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做法,被等同于广告牌,要求一并拆除,我公司认为这不合理,而且既不符合现行政策又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悖于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宗旨。在此,我公司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对楼顶广告招牌拆除事宜重新给予考虑,希望政府部门在保证商家的正当利益和要求的前提下,放宽部分规定要求,对我公司的楼顶广告招牌给予保留。 (2007-07-26 09:00:00)

   [秦永安副局长]: 华强北的商家是华强北经济繁荣的功臣,也为深圳的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内外都已经小有名气了。华强北是由过去的工业厂房逐步改变为商业街区,原先设施相对比较陈旧,户外广告设置也不规范。虽然有几次改造,但是总体来说标准都不高。从街景、立面来讲,它和东门、大陆这边的中英街、创业路、南海大道是有差距的。特别是这次华强北街景整治的时候,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这方面开始没有引起重视。在这方面标准也不是太高,他们在规划设置的时候,户外广告指引还没有正式实施。户外广告指引颁布以后,就发现华强北户外广告设置跟设置指引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楼顶广告,参差不齐,有一些确实是档次不高。
   市政府、市城管局对华强北广告问题是比较重视的,春节前吕锐锋副市长到城管局开会,和福田区领导、市城管局领导一起专题研究华强北户外广告问题。当时就提出春节前要拆掉,考虑到街景整治后要重新开灯,接近春节了,所以大家就研究把华强北广告整治推迟到春节后。然后春节后,也迟迟没有动工。那就到了6月份,到了广告整治的大限了,这个时候恐怕也不行。因为那次会议基本原则就是华强北楼顶广告不要保护,要像人民南、创业路、罗沙路、深盐路、中英街,就是几个重点街区应该保持一个标准,特别是户外广告。最后还是要按照春节前市政府组织的专题协调会拆除,我们也一直在做工作,特别是区委区政府一直跟他们协商,在这个时候大限已过,也希望大家还是要支持。 (2007-07-26 15:25:44)

  [秦永安副局长]: 这样也影响全市商业街整体标准,所以希望大家要支持。一些具体的整治方法,比如和客户的合同纠纷问题,当然他有特殊原因,需要政府部门证明是政策性整治,是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希望在协调合同纠纷的时候能够起到一定作用。
   华强北商业街是一个非常繁荣的商业街,也不可能没有广告,而且有条件的地方、有位置还要多设置,把它设置的更好,让它从景观到商场,里里外外都感觉到繁荣。楼顶广告招牌拆除后,有些地方还要批准他们设置,而且建议福田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强华强北商业圈户外广告的规划,像人民南那样井井有条、错落有秩。在审批的时候,市城管局和区城管局要为他们创造条件,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设置指引设置招牌广告。
   大家如果留意一下,户外广告除了要规范、协调、档次要高以外,应该向室内化发展。有些广告可以移到室内区,像现在有些广告,机场通道里、一些商场通道里、商场的货架,这些广告应该加强。还有一些LED、电子显示屏,采用现代的手段,也适应我们数字化城市建设、信息化城市建设,这方面要上台阶,要更新观念,多层次、全方位来发展媒体。 (2007-07-26 15:30:11)

  [秦永安副局长]: 不是说几个楼顶广告一拆除,华强北就不繁荣了,游客就找不到华强北的店铺了,这方面大家也不用担心。以后除此之外,可能在露台设置上,要适当考虑商家的利益。深圳为什么原来这么多楼顶广告,就是因为当时路名、街名、路牌牌号、店名牌号不统一,找不到。所以只有做楼顶广告。但是现在都已经逐步完善了,地名、街名都已经规范了,顺着号就可以找到。同时在一些路口、街口统一制作一些组合式的指示牌,应该说这样对华强北经济的繁荣、对商品销售都会有好的作用。 (2007-07-26 15:31:55)

  [主持人]: 主持人:04年一个报道上称户外广告已经成为国家继电视、报纸之后的第三大媒体,报纸02年全国户外广告金额已经将近100亿元,占整个媒体投放的15%。像我们走出家门、办公室,户外广告扑面而来,在某种程度上它的效果和冲击力可能比报纸、电视有过之无不及,作为我们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如何有效管理的基础上促进其发展?

  秦永安:户外广告是一种经济繁荣的反映,往往它会促进经济繁荣、会带动经济繁荣,经济繁荣后,广告也就繁荣了,它起了一个宣传媒介的作用。户外广告跟其他媒介不一样,它是静态的,更静态、更直观。一张报纸发表后,很多人没有订阅,电视媒体一瞬间就过去了。户外广告是静态的,凡是经过那里,自觉不自觉的都能看到它,而且能够详细了解它的内容。它这种宣传对商业、经济是其他媒体所不能代替的。这是一个重要方面。还包括一些公益广告,对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功不可没。这样的媒体不能够少,不能够人为的限制。而是要让它有序地、健康地发展。整治户外广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告设置、进一步支持广告行业的发展。过去人们做的广告因为标准不明确,所以在设置的时候五花八门。目前有了统一标准,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就给你审批、就让你合法化,就得到法律保护,所以这是一件好事情。 (2007-07-26 15:17:01)

   [主持人]: 主持人:我们市内像华强北这样的情况,是因为难度比较大还是?

  秦永安:第一,特区内本身规划面积就很小。第二,相对来讲,在市里的政治文化中心旁边,管的还是比较严。但是整治的难度也很大。全市拆除了10万多块牌子,特区内大约能够占1/3强,也不少。 (2007-07-26 15:33:30)

   [秦永安副局长]: 秦永安:他们有这样那样的想法、有这样那样的情绪,有时候说话过头一点,这些都可以理解。说实话没有谁一点想法都没有,把牌子拆了就拆了,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想法。宣传教育非常重要,让他们理解支持。但是有些时候光靠宣传教育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所以有些执法队伍在发拆除通知的时候都有一个最后期限,逾期责任自负。到期不拆的,只能依法拆除。

  主持人:华强北户外广告整治已经结束了?

  秦永安:现在还有楼顶一部分,30块左右。广告拆除后,希望华强北商家要支持整治广告的工作,整治后我们也不会忘记他们,也要想办法给他们回报,比如商业促销,我们会尽量给予支持。这件事他们支持我们,以后我们也会支持他们。希望大家也不要有什么过火的行为。希望大家理解管理部门,互相支持,来日方长,以后我们采取更有利的措施支持他们发展。广告牌的问题,我们也考虑建议区政府给他们适当补贴,找其他位置给他们设置,这些工作都可以做,我想大家要为全市做出一个榜样,全市现在都盯着华强北,表面看媒体给了他们一些支持,事实上也把他们放在焦点上了。 (2007-07-26 15:39:24)

   [网友9849]: 您在去年8月31日16时25分25秒跟户外广告公司对话时说过:“政府向立柱每平米每年收取360元的占用绿地费。”那么,常规立柱一年只需承担柒万柒仟多元的场租成本,而现在深南路的立柱每条每年的实际销售价格已经超过三、四百万元,请问您知道这样的状况吗? (2007-07-26 15:27:23)

   [秦永安副局长]: 销售价格300、400万这个我还没有听说过,应该没有那么贵。据了解,现在机场广告牌最贵,有200、300万的。广深高速公路上的就有30、40万。深南路上的70、80万、100多万。 (2007-07-26 15:41:31)

  [网友0196]: 我们看到:最近市内的立柱都贴上了新的工商许可登记证号,表示立柱广告牌全部重新办理了相关的审批手续。市城管局不是让我们这些广告公司耐心等待立柱收回,到期拍卖吗?市城管局一方面高喊着要收回立柱拍卖的口号,另一方面又不断地给立柱发批文,难道政府部门就是这样“忽悠”这些善良纯朴的广告公司从业者的吗?请问“收回立柱进行拍卖”是否打算永远停留在喊口号的状态吗? (2007-07-26 15:28:09)

   [秦永安副局长]: 对现有的立柱广告,市政府文件是有明文规定的,过去经过批准、合法的5年之内收回,这5年期间要按照有关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现在这件事情已经做了,这五年之内政府收了费用,当然这些费用全部上交财政。那么就要给他们延期,给他们一个过渡期。因为立柱广告投资比较大,成本回收也要有一个周期,所以我觉得市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是实事求是,另外还有几部分问题没有解决,一个是口岸、机场的广告,也是大部分没有批。现在就得等待规划出台,等详规出台后,按照详规对口岸、机场广告进行整治,违规的就拆,整治完后规范管理。还有一部分,高速公路的立柱广告现在仍然由省交通部门管理,这个到目前还没有交给城管局,所以这块我们现在管不了。网友说拍卖停留在口号,这是一种误解。从去年9月份一直就在做这个工作,但是要先进行规划,规划后又是现场勘探,还有一系列工作要做。现在我们已经报给有关部门第三稿了,现在手续还完成,这个大家也不要产生误解。

  主持人:沈阳、广州、北京这几个地方好像从04年开始就已经实行了户外广告牌权拍卖。深圳在这方面是不是有一些落后?

  秦永安:这个工作做了好几年了。而且有些事情协调难度比较大,5年前就已经开始做这件事了。但是就是以什么形式收费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拍卖的问题,你如果不把历史问题解决了,拍卖问题也没有办法进行,这都是受到很多方面制约。 (2007-07-26 15:46:16)

  [网友4689]: 局长大人:你好!
   为何拆除危建新闻遍地都是而拆除广告却寥寥无几?是不是政府本身就知道自己的此次政策有不妥和心虚?
为何先出整改文件后出广告指引?是不是影响某些部门为政府某些文件和某些个别领导的意见而避免户外广告的政策建立?
   局长:请问一线和二线关口是不是属于政府管辖?如果是,为什么它们的楼顶不拆除?难道一个地方政策却有二个标准还是权利或利益的问题?
   局长:请问楼顶广告拆除的反对意见那么高涨,政府为何不举行民意征集或听政?为何不规范外观和监管安全质量而一刀切拆除呢?
   局长:全深圳的广告人、大部分市民、还有大部分公务员对这次拆除广告都莫名其妙,而且都觉得这次行动缺乏理性、科学;并且有的人说是某些领导的个人观念和利益重新洗牌行为;一边拆除楼顶广告一边大片地出现所谓借口且堂皇而上的的公安牌、垃圾牌、蚊子牌、公车站牌、地铁口牌、路标牌。。。。。
   局长:为何指定拆除广告的公司有拆除费(50元/平方米以上)而广告主自己拆除分文未补,为何不给广告公司直接补偿?为何?无非就是官僚和利益支配。 (2007-07-26 15:31:09)

  [秦永安副局长]: 这个意见和刚才的意见正好相反,他认为拆少了,刚才那个意见认为拆光了,所以两个意见一综合就平衡了。 (2007-07-26 15:51:25)

  [秦永安副局长]: (第二个问题)户外广告整治文件是先出,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后颁布,但是实际上制定户外广告设置指引比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文件要早很多,因为它有一些法定程序。同时户外广告整治文件是解决一些原则性问题、方法问题、任务安排问题。户外广告指引的出台是解决户外广告设置标准问题,也是为户外广告整治提供依据和标准。大量的整治工作是在户外广告设置指引颁布后才正式开始的。 (2007-07-26 15:53:16)

  [秦永安副局长]: (第三个问题)一线、二线楼顶广告坚决拆,如果没有拆的,请他举报,明天就上门去拆。(2007-07-26 15:54:19)

  [秦永安副局长]: 大部分广告拆除没有支付费用,特别是自行拆除的这一批,城管部门委托专业公司拆除的,涉及到人工和台班,有一些支付了费用。 (2007-07-26 15:55:57)

  [网友0468]: 您同样在去年8月31日16时18分3秒说:“政府要拆除的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只需要进行整改。”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户外大牌在滨河路、北环路基本上拆完了,深南路的户外大牌也只有原先的三分之一”。让原来一千余家从事户外广告经营的公司在一年之间仅剩二三十家;楼顶以及裙楼顶都不允许设置户外广告,造成户外大牌资源稀缺,使得这些从事户外大牌经营的公司为了生存相互拆台、挖墙角进行恶性竞争、破坏市场秩序;难道这些就是贵局推行“城市管理年”想看到的局面、想要的结果吗? (2007-07-26 15:31:54)

   [秦永安副局长]: 我们不想看到这种局面,也不是我们的本意,大家也不要误会。应当说大部分户外广告还是保留下来了。表面上只是房顶上的拆了,墙面上大部分还是保留下来了,设置不规范的拆了,原先设置就很规范的,还是保留下来了。要从总体来看。另外拆除后,旧的去了,新的还要来,同时我们还适当放宽了一些政策,比如高层楼的墙体、不遮挡窗户、不遮挡防火通道的墙体,我们也适当放开了一些。有一些超楼顶的广告不能做,但是贴墙的广告还可以做。大家不能眼睛只是放在楼顶,要把更多的眼睛放在墙面上,还有很多空间可以做,也不是说要扼杀广告业。全市据不完全统计有2000多家广告公司,真正倒闭的只是少部分。另外市场经济就是要通过竞争、优胜劣汰,有些重新整合,有些倒闭了,但是新的广告公司又产生了,有些原先是几家,现在合并在一起,有的被人家收购了,这些情况都有,也不能把这件事归罪在城管局户外广告整治上,这样很不全面。 (2007-07-26 15:50:38)

  [主持人]: 今天我们政府和企业有关户外广告的对话先告一段落,深圳政府在线就有关户外广告主题的“政企通”活动已经开展两次了,秦局也是第二次过来跟网友交流。在城管局07年责任目标白皮书中,城管部门推行的主要的公共政策就有7条,其中3条就是有关户外广告管理的。可见户外广告管理在深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紧迫性,还有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这件事的重视,我们希望相关企业对户外广告审批程序和政府部门对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了解、理解,政府部门加大力度整治工作的同时也尽量考虑大多数相关企业的利益和建议,双方多协商、多沟通,使深圳市和谐美好的形象在政府、企业、广大老百姓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得以提升,感谢秦局长、感谢在座的各位领导,以及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的各位网友,我们下次“政企通”活动再见! (2007-07-26 15: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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