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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管局直通车接访活动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09-10-16 17: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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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说明]: 深圳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子俊正在直通车现场接访

[王一华]: 各位领导,同志们,上午好!根据市纪委和特区报“直通车”工作室的安排,今天上午我局担负“直通车”接访工作任务,参加今天的活动有市纪委宣教室的领导、特区报“直通车”栏目组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我们局接访的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子俊同志;机关有法制处、市政处、环卫处、绿化处、监督指挥中心以及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下面我们开始接访。 (2009-08-19 01:44:38.0)


[上访人]: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们从事清洁行业已经6年,我们有一个困难需要你们在座领导解决一下,我们没有行政许可证,其他条件全部符合,包括合同、停车场所、办公场所,就是没有垃圾清扫车。在这个关键问题上就卡住了,希望领导给我们解决行政许可证这个问题。 (2009-08-19 01:48:30.0)


[吴子俊]: 先请环卫处处长给你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2009-08-19 01:48:37.0)


[环卫处]: 我简单回答一下,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提高机扫率,改善工人劳动强度,保证环卫工人的安全,提高清扫保洁水平。第二个问题,虽然有20%机扫能力,你现在提出以其他方式。考虑到行业基本情况以及企业需要,有些企业如果没有中标的话,有些路段是机扫,有些是没有机扫,考虑到行业需要,我们决定统一给行政许可。第三,希望你们以后适当多买车,这样行业里才有竞争力,把整个行业竞争水平提高。 (2009-08-19 01:52:47.0)


[上访人]: 谢谢领导。我们做这个行业,也想把我们企业做好、做规范,做大,为深圳环境做出贡献。但是现在我们没有行政许可证,给我们企业带来不方便。谢谢领导给我们的满意回复。 (2009-08-19 01:54:58.0)


[吴子俊]: 你们公司成立多少年? (2009-08-19 01:55:26.0)


[上访人]: 6年。 (2009-08-19 01:55:34.0)


[吴子俊]: 有没有中标市政道路? (2009-08-19 01:55:39.0)


[上访人]: 拿不到行政许可证,我们就没有那么多机会,企业就不好运作。 (2009-08-19 01:55:50.0)


[吴子俊]: 现在参加哪些清扫保洁? (2009-08-19 01:55:55.0)


[上访人]: 华侨城片区比较多,然后宝安、龙岗、龙华、南山都有一些片区。 (2009-08-19 01:56:18.0)


[吴子俊]: 主要是一些小区? (2009-08-19 01:56:23.0)


[上访人]: 小区比较多。 (2009-08-19 01:56:32.0)


[吴子俊]: 成立了6年的清洁公司时间不算短,我们把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处理推向市场,也是深圳市改革的一个具体步骤,而且我们这一步迈出去的也是比较早。我们从80年代末已经开始在全市推开,我记得是88年。目前深圳市在清扫保洁市场化率也是全国最高的,达到了90%以上。现在通过市场化运作,普遍被全社会接受。你这个公司已经干了6年,应该说在推进清扫保洁市场化方面也是走得比较快,也是应该值得鼓励的。既然时间那么长了,也要把自己的公司做强做大,不断提高自己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根据我们现在深圳市的情况,市城管部门提出要打造最干净的城市,光靠人工清扫保洁虽然可以做到,但是劳动强度大,而且全部是人工在路面上清扫保洁也不安全,所以我们要求各个清扫保洁公司要有一些清扫车、洒水车,把装备搞好一点,尽量用一些机械设备来进行作业,减少人工直接在路面作业,也安全一些。 虽然刚才吴主任已经把你们的问题解决了,回去以后还是要想办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机械设备水平。你虽然没有中标市政路,但是你可以通过小区、社区的清扫保洁盈利,然后逐步改善自己的装备水平。在目前情况下,如果你一时还没有能力购置设备的话,你可以采用租赁的办法,比如说在某一个小区社区里面清扫保洁,你也可以上设备。目前你还没有买到,可以向一些公司进行租赁。目的就是逐步要提高自己的装备水平。 (2009-08-19 01:58:54.0)


[上访人]: 谢谢! (2009-08-19 01:59:00.0)


[上访人]: 各位领导好!我是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处的,今天向各位领导请示一个我们小区合围,可能对绿化这块要修剪,合围有几个好处:第一,对小区安全有保证。第二,对小区绿化保护有保证。2007年前我们把居民这块抓好了,绿化长得很茂盛,靠近北面花了很多功夫补充绿化,但是却长不起来,就是因为人员进出被踩死了。这种状况你们领导也可以看到,请各位领导解决这个问题。 (2009-08-19 02:02:37.0)


[绿化处]: 对邓先生提出的问题,我们也认真研究过了,装围栏可以说是好事,一是对小区有安全保证。同时对我们绿化也可以有保护作用,这项工作是好事。但是这项工作要做好,就要做好前期工作。特别是深圳是热带城市,对树木我们市里是非常关心爱护,特别是要修剪树木的时候,我们之前必须要做好解释工作。第二,对于围栏工作,我们以前也做过一些,也遇到一些问题,主要是市民对绿地加围栏,有一些反面意见。所以你们围的时候,必须要考虑适当留有出口。因为我们的绿地都是公共绿地,要便于附近居民进出绿地的需求,所以做的时候要考虑这个方面。第三,做围栏必须要挖固定的桩点,能够避开乔木树干,不影响树的生长,同时考虑树长的过程中会把围栏挤开会影响围栏的效果。对于做围栏,我们处的意见认为是可以的,只要做好这几个方面的工作,应该是可以。 (2009-08-19 02:05:54.0)


[上访人]: 您刚才说的这几点,我们回去会认真组织落实问题。 (2009-08-19 02:06:05.0)


[吴子俊]: 把小区进行围合式管理,也是公安机关的一些要求,主要是为了小区的安全。在做这个工作的时候,我想还应该注意,一是围栏要通透,建议做金属栏杆式的围栏,不要做墙体式的围栏,墙体式的围栏就把绿给挡住了,小区的居民看不到外面的绿地,外面行人看不到小区里面优美环境,所以要通透,这也是我们整个城市市容市貌的要求,不知道你的设计是不是这样? (2009-08-19 02:06:54.0)


[上访人]: 领导想的很周到,我们的合围是网状型的,通透式的。 (2009-08-19 02:07:05.0)


[吴子俊]: 那就好,我们想到一块去了,说明公司里面对这个问题认识还是比较到位的。第二,放线和一些乔木修剪要在绿化管理部门监督下作业,防止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放线在哪个位置不明确,出现一些或者是跨越自己用地红线,侵占了公共绿地或者是放线范围放小了,把小区红线围到公共用地上了,这都不好。要在监督下作业,按照国土部门、规划部门批准的小区用地范围进行放线,做到一步到位,避免以后要进行调整,甚至有些围栏要进行拆除重建,造成浪费。绿化管理处到时候派工的人员跟物业管理公司一起就修剪的树木进行修剪,保证小区的围合能够尽快做到位。第三,这个围栏还要注意方便市民的进出,方便业主进出,要把路口要留足。以前没有围合以前,到处都可以通达,现在围合后,要根据市民的出行习惯、出行需要,路口该留足就要留足,以后安排保安员进行看守,这样小区既方便又安全,小业主们才欢迎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都是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才能够进行的,而且深圳市在物业管理方面,业主委员会组建方面都有法规的。 (2009-08-19 02:11:22.0)


[上访人]: 领导同志说的这些意见,我们会认真执行。合围之前,刚才领导提到的,从业主到业委会、街道办,我们都是经过正当程序申请同意。刚才说的对方便、对绿化的影响,我们都是共同的考虑。丁处长、吴科长也都在现场指导过,我们也都针对要求进行落实。这是一件好事,好事要办好,把好事办成坏事是绝对不行的。业主进出方便,非常满意。请各位领导放心!谢谢! (2009-08-19 02:12:55.0)


[深圳新闻网记者]:
深圳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子俊正在直通车现场接访 (2009-08-19 02:13:01.0)


[吴子俊]: 有什么问题以后可以经常到我们这里来一起探讨。 (2009-08-19 02:13:01.0)


[上访人]: 谢谢! (2009-08-19 02:13:08.0)


[上访人]: 各位领导好!我是来自西丽一个小区6栋1701的业主代表。我反映的是关于违建、加建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在6月份提出,6-8月份之间,街道办的执法队两次也到现场,也下达了二次相应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是没有效果。业主还是在不断地加建、违建,8月份基本上已经建好了。 我这边有一些最新的资料,上面有日期。主要情况是这样:小区全部是复式的,我们17楼属于顶层,顶层一梯四户,我是在电梯出来左边的其中一户,违建方在电梯口一出来走廊上,也复式的,他在空中二层做一个钢结构,电梯出来后,这边是一个房间,开发商交楼的时候就是一个房间,他把这个房间打通了。因为它是复式,中间是空的,然后他把这个房间做一个钢结构扩大。我有两个问题:第一,钢结构上下左右没有一个受力的支撑点,也就意味着四边都是不受力的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第二,钢结构边角正好是直着对着我们家,从北方人风俗习惯来说,特别不好。我这两点是让我接受不了的。这是施工进度表,几乎每天都在动工。 (2009-08-19 02:19:57.0)


[吴子俊]: 他买楼的时候,加建的地方是他自己拥有的面积? (2009-08-19 02:20:20.0)


[上访人]: 开发商卖楼的时候没有明确,也没有说空中花园是赠送的,是可以自建的。 (2009-08-19 02:20:47.0)


[吴子俊]: 不是在他的房门内? (2009-08-19 02:20:53.0)


[上访人]: 不是,就是电梯口走廊上面的二层,半空中加的。特别不安全,大家要进进出出,钢结构两边受力没有承重墙,存在安全隐患。而且这个业主最终的目的是想占用电梯口上面的空间。 (2009-08-19 02:22:29.0)


[吴子俊]: 这个门是不是电梯口? (2009-08-19 02:22:36.0)


[上访人]: 不是,这是违建人的家。这边是电梯口,然后走到头是我的家,走廊大概有3、4米。(图纸) (2009-08-19 02:23:09.0)


[吴子俊]: 二家人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 (2009-08-19 02:23:36.0)


[上访人]: 我现在是周一到周五基本不在家里住,周末才回去住,感觉比较郁闷。他本来全部墙都挡起来了,后来被说服下收回来了,现在他一定要做。他说如果不做多没面子。但是他没有考虑到几个方面的问题,我想让各位领导去看一下帮我解决这个问题。作为他这一家,问题太多了,安全隐患特别大。他十几个平方全是混凝土做起来的,一平方的承重力大约3-7吨左右,十几个平方承重大约30吨左右,这样的话会对整栋楼阳台都有很大隐患。 (2009-08-19 02:25:53.0)


[法制处]: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南山区执法队先后进行了调查,现在我给你讲几个观点:第一,根据深圳市街道综合执法260号文规定,我们城管局对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进行查处。你认为违反了规定进行建设工程。针对你这个问题,我们专题请示过市规划国土局,规划国土局给我们一个明确回复,他回复意见是关于阳台搭建执法问题,他是这样表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条,制定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和《深圳市规划表》里第3条第2款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服从城市规划管理等规定,住宅小区内阳台搭建不构成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行为。规划局明确说了这一块不在我们执法范围。但是深圳市市容管理条例有一条:临街面,市城管部门负责查处。严格说这一块不是我们执法范围,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我们到现场调查了一下,我们执法队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个家的业主主要是要架空调机。根据《物权法》,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你所说的这块是公共空间,我们取证的时候觉得有点问题。他把阳台推出大概1米多个平方,他自己表述是准备架空调机。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因为根据《物权法》你们共同享有,,我们只能给你提建议走法律途径。关于安全的问题,我们也是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明确答复,根据《建设部建筑装修管理规定》第26条,今天我也把深圳市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拿过来,小区物业管理有相关规定,首先走司法途径,其次找物业小区。不知道我这个答复你是否满意。 (2009-08-19 02:31:46.0)


[上访人]: 第一点对于国家规章制度不能否认。对于放空调主机,第一,空调不可能放在房间里。第二,空调主机在右手边,右手边这个地方专门放空调,整栋楼的规划都是这样,如果他现在做了钢结构后,空调是没有地方放了。右手这里有一个框框就是放空调的。伸出两个平方放空调说不下去。 (2009-08-19 02:33:33.0)


[法制处]: 这种情况属于民事之间的,因为是共有空间,我们的建议是:第一,跟管理处协调。第二,走司法途径。 (2009-08-19 02:34:16.0)


[上访人]: 我们正在准备走司法途径。如果市城管局能把这个事处理了,我们就没有必要走司法途径。 (2009-08-19 02:36:05.0)


[吴子俊]: 这个问题涉及到执法范围,按照2007年3月1日开始的街道综合执法来说,按照市政府发布的268号文件界定的综合执法范围。刚才赵处长读了规划局的一段回复,是应该不在城管执法范围。南山区执法局是怎么查处的? (2009-08-19 02:37:57.0)


[法制处]: 他们查处了几次,建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也建议把相关案件移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009-08-19 02:38:14.0)


[吴子俊]: 从你这个案件情况来看,刚才赵处长讲的,我认为有道理。应该是有那么几种途径来解决问题:第一,两家友好协商。远亲不如近邻嘛,两家的门就相隔2、3米。通过友好协商,大家和平解决那是最好的。既不对建筑物结构造成影响,不对住户的安全造成影响,也不违反有关的规定。这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那是最好。第二,友好协商解决不了,运用法律武器向有关法院可以提起诉讼,可以打民事官司。第三,向物业管理处积极反映,通过物业管理处来解决。不知道你反映过没有? (2009-08-19 02:41:37.0)


[上访人]: 反映过,没有效果。 (2009-08-19 02:41:43.0)


[吴子俊]: 一般的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都有权管。因为深圳市有立法权,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法律赋予物业管理公司要管理这一类事务。如果向他反映了,他不解决,也可以对物业管理公司提起诉讼。第四,法制处、监察支队你们也深入查一下,象这类事情,如果说物业公司该管不管,他本身也属于违法,适不适用我们城管执法对他实行行政处罚。 (2009-08-19 02:45:15.0)


[上访人]: 谢谢吴局长的解答。 (2009-08-19 02:46:13.0)


[上访人]: 谢谢能给我们这个机会。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宝安中心区高发西岸花园业主,我们小区也叫“第五大道”,小区当时买的时候,规划的是前海的曼哈顿,第五大道是取自于美国曼哈顿大道的概念,我们起点定位,从片区价值来说比较高,楼盘价值也是比较高。据说做房地产界的人士说,第五大道是全世界最贵的物业。我们就是冲着这个买了这个房子。 (2009-08-19 02:54:54.0)


[吴子俊]: 现在均价多少? (2009-08-19 02:55:00.0)


[上访人]: 1.4万左右。我们这个小区现在是宝安中心区卖的最便宜的小区。旁边的物业都比我们至少平均一平米贵1000-2000元。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这也是我们今天来的主要意图,向吴局长和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介绍。2006年购买的房子,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深圳市国土局、工商管理局定制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讲得非常清楚,最后一页,白纸黑字合同写了给我们的老人活动中心、文化站,包括社康中心、居委会房子全部统一在附件二里写得很清楚,本项目范围,配套项目与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一并建成并验收合格,这里面明确讲了活动中心、文化站、社康中心、居委会。到今天为止2年多过去了,没有老年人活动中心、文化站,也没有阅览室,这是开发商白纸黑纸盖了公章,合同里对违约都做了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活动场所没有以外,物业公司觉得他们的面积还不够大,把我们面积都占用了,在我们小区这里拉一个墙,那个地方搞一个门,小区内部做了六处违章建筑,除此之外他觉得这样还不够,在小区里面架空层建了房子,表面说是工作用房,其实就是他们自己离职人员在那里住。我们买房要花钱,他们不用花钱。这就是我们小区的情况。小区有一个电梯大堂,是全小区主入口。电梯大堂有电梯,他把一层大堂分成两截,第一截给了兴业银行做ATM机和广告牌。另外一个狭小的位置给大家做一个大堂。一楼是这样做。二楼开了一个无牌无照的便利店,为了千方百计赚钱,无所不用及,所以就变成我们业主走出电梯,感觉到这个小区是不是我们的,我们花了这么多钱,进入大堂都不是属于我们的大堂,都是属于开发商想抢占的就抢占的。走到小区,架空层本来是给我们的活动空间,他随便围起来,搭一个东西就可以做成这样,导致业主没有应有的场所活动,我们的活动空间不断缩小,老年人越来越没有玩的地方,小朋友也没有地方去,小区是乱七八糟,小区物业品质价值在整个中心区是最低的,但是我们买房的时候标榜是全世界最高的。反差之大,让我们无法接受。这个事情从4月份我们就跟各个职能局反映,7月15日,经过深圳市规划局明确发函,并请求城管局执法,根据2004年190号文件,对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规定,属于城管局。规划局派了三个科长过去,现场对违法加建和擅自改变功能的地方和出处拍了照片,现场取证,将这两份材料给了城管部门,给了宝安区城市管理局。这个文件我们也把情况给宝安区城管局进行了反馈。宝安区城管局也比较重视。宝安区城管局陈副局长亲自到了现场,包括街道执法队、工作站都去了,给我们明确答复,说一定要给我们一个满意答复,这件事规划局认定了,他也就很清楚了。8月10日去的,到目前为止事情还没有解决。 (2009-08-19 03:02:24.0)


[上访人]: 到目前为止违法加建依然存在,因为涉及小区几千人利益,我们业主任何一个人不能跟他们做协调工作。我们的要求就是履行合同要求。我们私下没有任何协调的可能性。因为它是违法违规的,本身已经超出业主协调范畴之外,所以我们明确回复拒绝协调,请求执法。除此之外,在高发投资控股公司违法加建和擅自改变功能这两块问题以外,我们小区刚刚跟领导和各位记者朋友介绍过我们是买的是一个曼哈顿物业,我们很多业主买那里,觉得靠宝安区政府,离光明近一些,配套齐全一些,但是很奇怪,我们离光明非常遥远,小区都是黑漆漆的,我们也跟区政府反映了很多次,多次跟区里讲需要解决路灯,包括出行难的问题,但是小区外面,我们大多数都是从福田南山过去的,在市里哪条路上都有灯,那里两年多没有人管,两边都是黑漆漆的。市政路旁,小区的人行道上都是黑漆漆的。两年多了,没有人管。这件事我们一直非常着急。前一段时间物业说,我们能不能想办法先把灯亮一下,然后说电费不少,我们不能出这个电费,又说不能亮了,所以光明环境迟迟没有让业主充分享受到。这也是我今天向局长,希望局长过问下,我们小区迎来一片光明。 (2009-08-19 03:06:03.0)


[吴子俊]: 那条路没有灯有多长时间? (2009-08-19 03:06:13.0)


[上访人]: 两年多。距离大概500-800米左右。 (2009-08-19 03:06:21.0)


[上访人]: 我也是第五大道的,我姓郑,我住在6栋,要反映的是垃圾站建我们在6栋楼下,我一直跟开发商反映垃圾站污染的问题。有时候早晨5、6点来清垃圾,你还在睡觉,被垃圾臭味熏醒。要么就是等到8点钟,刚好吃早餐的时候清垃圾,变成门窗都不能开。我开门想走到外面去,外面更臭。 (2009-08-19 03:07:35.0)


[吴子俊]: 垃圾站是小区垃圾站? (2009-08-19 03:07:40.0)


[上访人]: 小区垃圾站。但是垃圾车清垃圾的时候,臭味会冲到20楼。 (2009-08-19 03:07:48.0)


[吴子俊]: 小区管理太差了。 (2009-08-19 03:07:56.0)


[上访人]: 垃圾站污染太严重了,我住在那边,身体状况明显感觉不好了。早晨还没有出门就来清垃圾,我们请求他在下午其他时间段,街道办没有办法做到。总是在早晨、凌晨,吃早餐的时候来清垃圾,那个时间段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忍受。 (2009-08-19 03:08:24.0)


[吴子俊]: 垃圾站有没有屋子? (2009-08-19 03:08:30.0)


[上访人]: 原来是一个开放式的垃圾站,刚刚封闭,用它所说的很高档的设备,但是臭不可忍。垃圾站对着宝安区机关幼儿园,污水从垃圾站一直流到马路中间去,一方面是楼上业主受不了,另一方面是影响幼儿园小朋友们的身体健康,后来5月份他们把这个封闭了一下。 (2009-08-19 03:09:15.0)


[上访人]: 关键是清理垃圾的时间长达一个小时,那一个小时根本没有办法待。整个小区都是臭的。今年5月份,他把那个设备不要了,节省清理时间,现在还有半个小时熏臭。大堂是密闭的,臭味一整天都散不出去。 另外,我们跟管理处、街道办反映这个事的时候,他们刚开始答应好好的,后来更恶劣,把别的小区垃圾都运到这边来。 (2009-08-19 03:10:24.0)


[上访人]: 垃圾车不是很新的垃圾车,是一个很破旧的,一走就拖着水走。两个臭的东西堆在一起影响到非常恶臭。主入口就是垃圾站旁边,对面又是幼儿园,这几个地方搞得大家受不了。 (2009-08-19 03:11:08.0)


[上访人]: 关键是他把别的小区垃圾运过来,把污水都洒在地上。我们对面有一个幼儿园,相隔一条马路,现在这段马路黑黑的,蚊蝇非常多。 (2009-08-19 03:11:14.0)


[吴子俊]: 垃圾站跟大楼成一体的? (2009-08-19 03:12:10.0)


[上访人]: 对。别的小区都是单独的,在比较隐蔽的地方设一个垃圾站,而我们小区很奇怪,做成大门面一样,敞开给大家看,而且他觉得那个东西不做大,不过瘾。在其他地方都没有碰到过,垃圾站都是很偏的地方,而我们小区垃圾站放在主入口门口,生怕大家看不到。 (2009-08-19 03:15:53.0)


[上访人]: 而且洒在路面上,没有人清洗。 (2009-08-19 03:17:50.0)


[环卫处]: 你们的要求是什么? (2009-08-19 03:17:58.0)


[上访人]: 请领导协调一下,找一个隐蔽的地方堆放。为了对面幼儿园小孩的健康。洒在路面上要清洗,只能靠下雨冲洗。 (2009-08-19 03:18:37.0)


[上访人]: 垃圾车要合格,不能漏水,而且要密封,不能影响到别人。 (2009-08-19 03:18:44.0)


[上访人]: 我想讲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垃圾站旁边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四个冷却塔如果一旦启用,两栋房子住户生活在蒸笼之上。 (2009-08-19 03:19:10.0)


[上访人]: 我们小区把冷却塔放在一楼,我们去规划局查材料的时候是没有的。垃圾站跟冷却塔在一起,一个是热的,一个是把气味挥发,200户人家就没有办法生活。 (2009-08-19 03:19:40.0)


[吴子俊]: 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先请法制处赵处长给您探讨一下讲的第一个问题,关于活动中心、文化站、电梯大堂被开发商侵占的问题。 (2009-08-19 03:21:45.0)


[法制处]: 第一,你们提出关于7栋2单元把文化站和老年活动站改为物业管理公司用房。第二,7栋B单元社康服务中心为保安宿舍。第三,架空层加建问题。电梯大堂改成银行使用,加ATM机。你们反映的这些情况,宝安区执法局于8月11日会同宝安区规划分局,并和街道执法队、开发商、工作站、部分业主召开了协调会。当时在会上你们也参加了,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作为我们执法局对他们违法行为已经明确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于架空层二楼大堂这些功能必须要他们恢复,同时新安执法队已经发出四个强制拆除书,8月11日发出,8月28日要实施,如果没有做的话,要实施强制拆除。强制决定书已经发出。你们反映的这个问题,如果到8月28日没有自行整改,我们会采取行政强势措施给予拆除。 关于4栋电梯一层大堂改为银行ATM机的问题,这个问题他们提出有报建,宝安区执法局已经去函了,看看到底有没有报建,还在协调中。 (2009-08-19 03:29:48.0)


[上访人]: 城管局、街道办去完人后,他是明确说不可能拆除他的违建,也明确表示不可能让出活动中心。他说经过区长同意没有、经过市长同意没有?就是这个态度,非常蛮横。 (2009-08-19 03:30:31.0)


[市政处]: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今天专程前往这个地方反映一些问题,这说明你们的参与意识非常强,我表示欢迎。下面我就你们反映的第二个问题,关于创业一路路灯不亮的问题做一个简要说明。经过我们了解,你们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属实,创业一路的路灯虽然建好,但是一直没有从来没有亮过灯,由于路灯不亮,确实给出行带来了不便,我们表示歉意。 下面就这个问题谈谈具体情况,据我们了解乐天路、创业一路一直没有亮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路段路灯电源问题没有办法解决。路灯电源都是专用电源、专用电压器。要解决乐天路和创业一路路灯问题必须要等待与其相联的新华路今后配备供电设施后,才可以从这个变压器把电接入乐天路和创业一路。因为附近没有高压,接不过来,必须要等着新华路投入使用后,从那个地方把电源引过来。 另一方面,目前办理的情况。鉴于这两条路路灯电源问题涉及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因素,不可能专门拿出一条专线来解决亮灯问题,所以按照现实情况,就要等新华路这条路建好,才能为两条路提供电源。鉴于这个实际情况,宝安区城管局也积极主动与宝安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进行联系沟通,一方面请他们能不能采取一些临时措施,比如附近有没有相邻路段亮灯的电源符合,允许的情况下,借用他们的电源。 (2009-08-19 03:32:40.0)


[上访人]: 新华路如果不亮路灯的话,要把那里封掉,那里经常发生事故。昨天就发生了一起。车很多在行走,但是没有路灯,前面掉下石块,看不到,造成事故。 (2009-08-19 03:33:28.0)


[市政处]: 第二个办法,敦促土地储备中心把完善配套。第三,由于目前两条路虽然是市政路,但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目前还没有移交给城管部门管理。等于说这个路上的灯还在土地开发中心手中。我们敦促一下宝安区城管局跟土地储备中心协商,先把路交过来,先把灯亮起来。对这个事,我们市政处会敦促、跟进,尽快把这个问题解决,为广大业主提前出行方便。我这样答复,不知道满不满意? (2009-08-19 03:34:04.0)


[上访人]: 我们希望尽早得到光明。 (2009-08-19 03:34:11.0)


[环卫处]: 你们这个情况,我们也很重视,宝安区环卫处、市环卫处都去看了,垃圾收运过程中存在臭气、污水的问题,但是看的时候也没有你们说的那么严重。以前是一个箱子,后来改造成一个垃圾屋,封闭起来,放着五六个铁桶。噪音很大的缓解了,但是臭气和污水问题仍然存在。大致是这样一个情况。当时宝安区他们去看的时候,他们拿出规划证件来,说是有规划的。 如何整治呢?第一,加强管理。实际上物业管理和街道都要敦促他们。不要在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来清理,然后要天天清。调整时间,按照规范管理作业时间,比如洗桶、除臭、消杀,现在管理上还有待提高。我们环卫处会加强督促,提高它的管理水平。第二,完善设施。现在这个铁桶想赶快换成有盖的标准桶,宝安区也正在抓紧招标,两个月内换成标准桶。我们也要求宝安区环卫处、区城管部门,争取在半年内在另外周边选一个地方。 (2009-08-19 03:35:07.0)


[吴子俊]: 周围没有新的垃圾转运站吗? (2009-08-19 03:35:14.0)


[环卫处]: 新的垃圾转运站还要规划。 (2009-08-19 03:35:20.0)


[上访人]: 我们那边是一片新的地,因为有很大的储备用地,政府如果有心解决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做到。有一次规划局查处几个问题的时候,去到现场,我们就觉得挺奇怪的,跟规划局到各个楼层检查的时候,发现电梯门口都是一堆垃圾。后来到垃圾站,垃圾站一点都不臭了,简直这里快成一个香喷喷的面包房了。后来才想起来,垃圾都在各个楼下,为了逃避检查,因为他知道规划局领导什么时候来,几点来,他都做好心理准备了。而且路面原来是污水横流,你们只要通知居委会、街道办,马上他们工作全部做好了。 (2009-08-19 03:36:07.0)


[环卫处]: 我们是临时去的。 (2009-08-19 03:36:13.0)


[上访人]: 绝对是有通知的。这个问题是长期存在的。 (2009-08-19 03:36:22.0)


[上访人]: 原来是24小时臭,现在是打开门窗的那几个小时臭。 (2009-08-19 03:36:43.0)


[环卫处]: 选址具体半年才能完成。 (2009-08-19 03:36:48.0)


[上访人]: 规划局李书记说一定帮我们解决好这个问题。 (2009-08-19 03:36:55.0)


[环卫处]: 我们两个部门一起努力。 (2009-08-19 03:37:02.0)


[吴子俊]: 几位处长都分别针对问题进行了回应。我归纳一下,关于在小区内乱搭建,改变功能的问题,现在正在走执法程序,你们基本满意。法制处、执法监察支队要加强督察,让宝安区城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另外,冷却塔的问题。请监察支队督办一下宝安执法局,让他们查一查冷却塔也没有经过报建审批。因为属于大型构筑物,应该报建审批的。如果没有报建审批,勒令它马上改正,不得投入使用。地面上的冷却塔,上方就是人家的窗户,那怎么受得了。请督办查一查。属于违法行为的话,要尽快督促它改正。第二,关于路灯的问题,请市政处督促宝安城管局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协商一下看能不能从创业一路接电,先接通电源亮灯,然后移交的事情尽快解决,或者按照现状移交也行。我们很多设施都是按照现状接的。 (2009-08-19 03:40:29.0)


[吴子俊]: 请市政处协调宝安城管局主动一点。新华路属于有路无灯,建设单位还装不装,如果装的话,近期协调他们装起来,如果他们没有计划装,建议让宝安城管局装。请市政部门督办。 第三,关于垃圾转运站的问题。刚才环卫处已经回答的很好。转运站要加强日常管理,尽量避开居民休息的时间进行垃圾转运。早上4、5点钟垃圾车开进去装垃圾,那肯定会发出噪音的,影响居民休息,可以调整到晚上作业。 (2009-08-19 03:43:59.0)


[上访人]: 希望下午4点左右清洁完垃圾。 (2009-08-19 03:44:05.0)


[吴子俊]: 尽量不要影响居民休息。晚上一般夜生活比较晚一点,可以晚上10点钟左右清运。必须日日清,不能堆积,更不能放在垃圾屋外面。垃圾容器也要换成有盖的垃圾容器。 (2009-08-19 03:44:28.0)


[吴子俊]: 第三,督促宝安区城管局要在那个片区选择一个地方建设新式的垃圾转运站。新式的垃圾转运站,这两三年全市建了497座,但是你们这个片区没有。小区开发完了,再选址就很困难,要他们马上着手选址建设,可以不配套厕所,光是一个转运站就可以了,用简易的,简易的就是买两个压缩箱,这个请环卫处负责协调。 这几个问题都已经有回应了,当然在执行当中不一定那么顺利,可能会有点阻力,希望大家能理解。 (2009-08-19 03:48:17.0)


[上访人]: 希望政府部门能体会我们弱势群体。 (2009-08-19 03:48:40.0)


[上访人]: 吴局长是真正的深圳人,用的是深圳速度、深圳效益。谢谢吴局长。 (2009-08-19 03:48:46.0)


[吴子俊]: 感谢你们对城市呵护、关心、爱护,我代表市城管局对你们表示感谢,我们这座城市要干净、漂亮,离不开全体市民对我们城市的呵护,希望继续关心我们这座城市,支持我们城管部门的工作。 (2009-08-19 03:49:20.0)


[市纪委]: 今天参加市城管局“直通车”活动气氛非常好,特别是沟通、交流的氛围,局长以及各位领导耐心解答了我们群众的问题,真正体现了城管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他们的工作非常不容易。我们能够解决的就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一定会解决这些问题,如果一时解决不了的,也会做出解释沟通交流。我想我们作为市民代表是比较满意的。 (2009-08-19 03:50:03.0)


[上访人]: 对吴局长的表态我们都是非常满意的。 (2009-08-19 03:50:19.0)


[市纪委]: 你们通过这种合理渠道提出诉求,这种做法也非常好,业主积极通过正式渠道,包括“直通车”、“民心桥”等等渠道,反映自己的困难,这种做法也非常好。希望你们回去后把今天我们市城管局局长、各个领导他们的一些想法转达给业主,我们能够做到的一定会做到。 (2009-08-19 03:50:36.0)


[上访人]: 谢谢领导。 (2009-08-19 03:50:43.0)


[王一华]: 最后感谢我们市纪委领导现场指导,也感谢“直通车”工作室各位同志的辛勤劳动,谢谢大家,辛苦了! (2009-08-19 03:51:48.0)